以前看过一篇小说。 十六岁的男孩,八岁时第一次得到别人捐献骨髓的机会,手术前那人没来,退缩了。之后的第两次,三次,人们总有各种各样的理由,不想了,工作忙,害怕……,一次次的失望和绝望,他开始渐渐地不再将喜怒表现在脸上,十三岁他学会了拔针头,剪输血管,割脉自杀,他用尽一切能用的办法想让他父母放弃他,他说不想让父母将一生耽误在他这个废人身上,说父母可以再生一个小宝宝,一个更漂亮更健康的宝宝。可即使他再做的过分,也无法去责怪他,因为他所想的,从来都只有给别人带来幸福。 十六岁,他所犯下的错都应该被原谅。 可十六岁,他还来不及犯错。他始终是一个人,那句“没有你的陪伴,我走的好孤独。”成了...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