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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当归(三)

  

宾夕法尼亚大学CVI研究所。

实验室、资料室一片通明,数据在电脑屏幕上一排排的滚动,模拟图像一页页飞速而过,时不时有各种语言的抱怨声传出,“错了,又错了!该死的数据!”

何苏叶全神贯注的看着电脑,忽然右眼一阵狂跳。

也许是太累了,半个多月差不多只睡了三天不到,连躺在床上都是奢侈,更不要说是睡觉了,为了出课题的研究结果,所有人都拼了命的干,而他也很长时间没有和沈惜凡联系了。

不是不想,是不能。

猛然,电话铃远远地在响,寂静中,就像在耳边,一遍又一遍,不知怎么老是没人接。就像有千言万语要说说不出的焦急。

其他人:隔壁有人喊他,“何,你的电话!”

何苏叶:我心里一惊,连忙站起来,喂,是谁,

接起来后是一个熟悉的声音,隐忍中有些怒气,

林亿深:“何苏叶,你到底在忙些什么?

何苏叶:林忆深!怎么了,出什么事?”

林亿深:沈惜凡发烧,心脏不舒服,到底是怎么回事,要不要送医院去?”

何苏叶:职业的本能一下子让我想起那些糟糕的疾病,脑中刹时一片空白,凉意滑过身体,此刻,就像有一块巨大的石头在心头上狠狠地砸过,摇晃了一下,觉得那样的惶恐,嗓音一下子变得干哑,“她现在在宿舍吗,除了这些有没有呕吐、呼吸困难这类的症状?

林亿深:暂时没有别的症状,她现在躺在床上,已经睡着了,我今天看到她脸色特别差,像是熬了好几天的夜。”

何苏叶:长长的松了一口气,那根紧张的弦还是不肯放松,“我知道了,我马上就过去!”

林亿深:我们这里下大雪,再说这么晚了……”

何苏叶:话音还没落,就被我斩钉截铁的声音打断,“没事,帮我看着她,一旦有情况就立刻送医院,我马上就过去!”

何苏叶:挂了电话,我发现自己的手心出了一层薄汗,手脚像是冻僵了一样,活动了好几下才有知觉,匆匆交代了一下自己工作的进度,拿起大衣就出了研究所。

天空一片阴郁,压在我心头,我呼吸不由得乱了方寸,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沈惜凡,千万别出事,千万不要,我马上就到。

无边无际的黑暗和孤独,耳边是呼呼的阴风和落雪的声音。时间在她昏睡的意识中变得迢迢无期,梦境中那个人走在漫天大雪中,依然是那样好看的眉目,可是周身散发出拒人千里之外的冰冷气息,毫无生气。

她拼命的跑向他,一种冷彻心扉的惶恐紧紧抓住她的思绪。她觉得他们之间的距离很近,近到伸手可及;可是怎么也触不到他的人,眼睁睁的看见他整个人慢慢的消失,连脚印都消失不见,仿佛不曾来过。

沈惜凡:何苏叶,不要走,不要等下我一个人。

天地茫茫,没有任何回应,眼前只有深白色的雪依然飘落,沙哑又凄厉的风声令人钻心耳痛,只剩下自己一个站在雪地中,不知归处。连眼泪都不知道如何流出,似乎已经麻木。缓缓地,一字一字地,

何苏叶:她听见那焦急、低醇的嗓音,“丫头,快醒醒,怎么了?”

带着些许微温的液体从眼角滑落,跌入发鬓里,迷蒙的视线中,男人蹙着眉头,眼睛里写满了担忧和焦虑。

什么都说不出来,只是眼泪不受控制的就流了下来,不仅仅是因为刚才那个噩梦,这么多天的抑郁和思念,全数发泄。他的怀抱还是一如既往的温暖,她当时只有一个念头,为什么在他面前她总是那么脆弱、那么爱哭。

窗外的大雪,把整个夜空染成了一片美丽的青色,像是白鸟的翅膀上最柔细的羽毛优雅的飘洒下来,美丽的无法形容。世界上的一切变得生动、美丽,只是因为眼前这个男人,一瞬间,她终于知道他有多重要。等她平静下来。

何苏叶:“究竟几天没睡觉了,你这个是虚劳发热,刚才林忆深电话里描述你的情况时候真把我吓了一跳。”

沈惜凡:林忆深?我瞪大眼睛,“他打电话给你的,他怎么认识你?”

林亿深:因为我是他表舅的三姑的儿子的堂哥的表弟——”我推门进来,笑嘻嘻的接口,“没想到吧?我俩还是有点亲戚关系的。”

沈惜凡:是真的吗?何苏叶

何苏叶:恩,其实我也不清楚我们俩是什么辈份,但是基本上就是那个情况。”

沈惜凡: 难怪以前在酒店看到他们俩亲密交谈,而林忆深和我说起“你男朋友”的时候总是带着狡黠的笑意,原来是这样——我仔仔细细打量眼前两个人,“还真有些神似!”

林亿深:正牌男友来了,我这个师兄也要走了,省的做电灯泡。

何苏叶:我按住沈惜凡,“你先躺着,我去送他。

林亿深:走到楼梯口,我挥挥手,“不用送了,好好照顾她吧,不用太感谢我!”

何苏叶: 我笑起来,有些歉意有些宽慰,真诚的说,“谢谢你。”

林亿深:我抿起嘴,欲言又止,最后轻轻的叹了一口气,“算了、算了,该说的出国之前我们俩都说清楚了,希望你别忘了!”

何苏叶: 我眼睛清亮,声音虽轻,但是掷地有声,“我会给她幸福的

林忆深眯起眼睛看着楼外的大雪,一抹笑容留在嘴边,隽永绵长,如释重负。

回去后,沈惜凡: 我便问起来,“林忆深怎么找到你的,你宿舍不是没有电话吗?

何苏叶:他找了熟识的人直接去研究所找我的。”

沈惜凡:对不起,何苏叶,我真是个惹麻烦的家伙,真对不起。

猝不及防,一个轻柔的吻落在她的额角,温情无限,他轻撩起她的额发,直直的看进她的眼里。

何苏叶:“应该是我说对不起。”

本是宁静、温馨的一刻,却偏偏她的肚子唱起了空城计,她尴尬的不行,何苏叶笑着揉揉她的乱发,

何苏叶:把衣服穿好了,吃饭了。

也许是刚发过烧,白粥入口一点味道也没有,她只是吃了半碗就再也咽不下了,何苏叶不让。

何苏叶: 再吃一点,一会还要吃药,胃里空空的对药的吸收不好。”

沈惜凡:“吃什么药,我这样需要吃药吗,不是热度已经退了?”

何苏叶:你这是虚劳发热,我不是告诉你不要那么拼命了吗?原来身体就不好,现在一折腾更差!”

沈惜凡:我这回要吃什么药呢?

何苏叶:归脾汤,补益心脾、益气生血,里面有黄芪、茯苓、白术、甘草、龙眼、当归、远志、木香、枸杞子。”我叹气,“先去睡一会,好了我叫你起来喝药。”

沈惜凡:可是,这些药从哪里来的?美国也有中药吗?

何苏叶:唐人街就有中国药店的,中医在那里很受华人欢迎。对了,今天是中国的大年初三,我去唐人街那里的时候还很热闹。”

沈惜凡:“那里有没有糖葫芦、热气腾腾的饺子和汤圆,会不会有舞龙舞狮表演,还有对联、福字!”

何苏叶:想家了,是不是?”我拉过她的手,“如果想去的话我带你去看,但是还是国内的新年有气氛。”

沈惜凡: 我却觉得心中一动,话到嘴边却不知道如何表达,只是轻轻的捏起那个叫当归的一味药,放在手心,轻轻说,“再等半年,我就和它一样,那你呢?”

何苏叶:傻丫头!”我宽慰的笑起来,“你说呢?”

当归,当归——“游子疲惫当归乡,最念老屋居高堂”,她不禁的爱上了这个名字。

那么究竟是那位古人为这味中药起了这样的名字,是日夜盼儿归的慈母,还是念夫当归的思妇,但是不管是谁,那样一份心意、一种思念直达心底。

也许是真的累坏了,也许是中药的作用,困意很快涌上,朦胧中感觉有人在她唇边轻轻落吻,她轻笑一声,又睡过去。

于是,一夜无梦。第二天,她是被晨光唤起的。

漫天的白色,密阳照在积雪上,发出圈淡淡的晕光,那么的洁雅,那么的无瑕。沈惜凡轻轻的舒了一口气,浑身说不出的轻松。可是,这么大的雪,何苏叶昨晚是怎么赶来的。

厨房传来阵阵香味,是醇厚的米香,一下子打断了她的思绪,她连忙拖着鞋子跑去厨房。

何苏叶:发现我正端着碗筷,看到她便问,“起来了呀,现在感觉怎么样?”

沈惜凡:我摸摸前额,松了一口气,“没事,现在精神也好多了,你做的什么呀,好香的!”

何苏叶:是蔬菜粥。”我顺手揭开锅盖,引得她满足的深吸了好几口气,我不由的笑起来,“丫头,别陶醉了,快去洗漱一下吧。”

蔬菜粥入口清爽香醇,一碗不够又添了一碗,

何苏叶:我只是含笑的看着她,“不用吃那么急,小心胃不舒服。

因为是他亲手做的,所以吃起来格外的香。 他为自己做了那么多事,却觉得不够,觉得对她不够好,而自己总是心存芥蒂,对两个人的未来时时害怕、担忧、焦虑,而这次的病也是心魔中生。

那些繁重的课业真的不算什么,苦行僧似的自虐式生活只是可耻的孤独感作祟。原来她是害了相思病,因为想念,才孤独,才害怕,才浮躁,才无助,才失控,而他是医她的药。

如果欠了他很多的爱,那么就用一生的时间去偿还。

沈惜凡: 我放下筷子,望着他的眼神执拗、坦率,轻轻的告诉他,一字一顿的,“何苏叶,我想,想跟你永远在一起。”

拿着筷子的手微微颤了一下,然后就是碗筷相碰的清脆声音,他的眼睛里浮出了一种复杂的情绪,欣喜、感动、或是别的什么,沈惜凡看不出这是什么,只任由他站起来走到自己面前,然后轻轻的搂住。

何苏叶在她耳畔只说了一个字,却觉得比任何山盟海誓更动人,更真诚。

何苏叶:

承诺一生。 这个冬天,异地他乡,她终于懂得,爱的世界里终会有幸福相随,爱的世界里终会有天长地久、相濡以沫。

她在如斯的锦绣年华中遇见他,爱上他,然后决定于他相守。

年华至此,圆满已无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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