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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6章露宿在野外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不知不觉日头偏西了,我们四个人凑在一起议了议,觉得继续这样玩下去也没啥意思,太老套了,太乏味了。有人提议:必须劳逸结合,下午干点有意义的事情。

综合大家的意见,秦少作出具体分工:黑豹和乌拉草为一组,去附近丛林打猎,黑豹随身携带着劲爆的手枪,而且是双枪。秦少和我为一组,去海边钓鱼。说是晚餐一定要丰盛,大家都动手,不能有人吃白食。

能者为师,秦少手把手地教我,并且鼓励我:“要有耐心,钓鱼主要就是个拼耐力的活,有耐力就会有收获。”

可是水里的鱼儿不是很可爱,总不碰我的鱼钩,有些欺生,直到日落西山的时候,我才钓起一条二三两重的鱼。秦少也不过如此,只比我多钓了两条鱼,总共四条鱼,刚好每人可以吃一条鱼。

也许秦少的心思不在钓鱼,他说他最喜欢打猎了,可能是为了陪我,才选择了钓鱼。

秦少一边钓鱼一边跟我讲打猎的趣事:“作为一个猎人,首先要对各种野兽的习性了如指掌。就说狗熊吧,俗称熊瞎子,视力不好听力却好,熊瞎子是靠听力辩别方位指导行动的,假如遭遇狗熊,只可智取,不妨这样逗它玩玩,猎人躲在树上,先用小石头骚扰它,待狗熊折腾得直喘粗气,机会来了,悄悄瞄准狗熊的傻脑瓜这个要害部位放黑枪,可以一枪击毙。

关于猎野猪,最好的办法是提前下弹簧套子,牢牢套住野猪的一条腿,最好使用杀伤力最强的弹药,因为野猪的皮不是一般的厚;最好协同作战同时开火,典型的以多欺少关门打狗法,务必一次性成功,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被激怒的野猪能窜起丈多高,嘴如铁耙,几尺围的树也会被从中啃断,何况是肉身的人类。

关于打狼,务必多一个心眼,狼往往是结伴而行,团队意识很强,打死一只狼后,要当心它的同伴从背后向你袭击,而且狼通狗性,尸体接触地面后骤然获得巨大的能量,会奇迹般的复活,所以对于死狼,往往要补枪然后隔离地面。

关于猎豪猪,就是浑身长满尖尖棘的那种,短棘寸许长棘盈尺,黑白各半倒是美观,务必当心亡命的豪猪往胯下钻,一不小心就让你成为太监,豪猪生性喜欢啃死人骨头,所以往往在荒坟野墓旁易发现……

狩猎的黄金季节是冬季,因为这时候,野生动物基本进入冬眠状态,极易捕获,而且皮质最优;狩猎的最妙时刻是午夜时分,这时候的野兽的警惕性很差……

最有收获的自然是黑豹和乌拉草,弄到了一只貌似小鹿的野味,还有两只不知名的菜鸟。

皮肤有点黑肯把力气卖的黑豹,弄来一堆枯枝,架在被海风吹出来的岩洞里(海岸边有许多岩洞,据考证,不是人造的,确实是被海风吹出来的,大自然的鬼斧神功的确让人惊叹!)烤走兽,烤飞禽,烤活蹦乱跳的鱼,很血性,很残酷,虽然美味很可口。

因为我不习惯冷饮冷食品,冬虫还亲手煮了咖啡,味道很纯正。

秦少极力迎合我,一个劲儿地哄我多吃点多喝点,说是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

可劲地造了一顿之后,黑豹又添了大量的柴禾,说是要让篝火通宵达旦。

秦少解释说:“这样才有安全感,即使周围有凶兽,也不敢靠近我们,因为野兽最恐惧火光。”黑暗中,那火苗旺盛而邪恶。

头顶上终于冒出柳叶似的月芽儿,发出比15瓦灯泡还嗳昧的光。

秦少让黑豹和乌拉草从机舱里搬出两个小帐篷,相距不到10米,并排架在草萍上,这里相对避风。

秦少自言自语地说:“这里的空气真好,与大自然融为一体真好。如果运气好,晚上还可以一起看流星雨。”

这样的环境,这样的夜晚,借一个胆儿给我,我也不敢一个人睡的,我不反对和秦少睡一个帐篷,反正已捅破了那层窗户纸,何必虚伪?何必矫情?

但是乌拉草和黑豹可以凑合吗?秦少暧昧地冲着我笑:“给他两制造一次机会不好吗?”

我很反感:“乱点鸳鸯谱!”

秦少立即反驳:“这里是开放的米国,没有什么放不开的。”

我皱着眉头:“不要逆天,你最好试探一下他两的反应,强扭的瓜儿不甜。”

秦少刮了刮的我的鼻梁:“瞧你像个孩子似的,单纯得像一张白纸似的,难得糊涂懂不懂?”

我有些生气:“不懂,我本来就是一个孩子。”

秦少换了一种腔调:“亲,多大点事儿。活人是不会被尿憋死的,他两可以有另一种选择,一个人睡上半夜,另一个人睡下半夜,轮留给我们站岗放哨呗。”

第一次睡帐篷,我有些不习惯,怎么也睡不着。秦少盯着我淡黄的文胸,一双贼眼一直在漫漫长夜里闪烁着。

我有些受不了了,翻了一个白眼,冷哼了一声:看什么看,从来没看过美女似的。信不信我挖掉你的眼珠子!

秦少一把搂紧我:“大胆,居然想谋杀亲夫,看我怎么收拾你!”

终于闹够了,我说:“别闹了。你给我讲故事催眠好不好?”

动若脱兔静若处子的秦少立刻安静下来,温情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喃喃自语,说他虽然是纯正的中国人,但是从小是在米国长大的,只是为了混个大学文凭,为了学母语,为了了解国情,才去北京呆了四年。

他说他小时候,常常在这一带蹓跶找乐子,这一带他太熟悉了,没有什么可担心的。

他家在附近有一个庄园,其实我们完全可以住进去,不用睡帐篷的。只是他临时改主意了。那是一个偌大的庄园,他就是在那个美得像一幅画的庄园里出生的,他是单亲家庭的孩子,而且是独生子,没有兄弟姐妹,是母亲一手把他拉扯大的,从小就没有见过父亲。

秦少成年以后,很少回家,讨厌回家,因为家里太冷清太憋闷太压抑了。

最主要的原因则是:有一次回家陪母亲过生日,他碰到一个不速之客,准确地说,是一个老男人,一个中国老男人,叫爷爷倒是没问题,居然让秦少叫老爸。

传说他是一个中国大佬,在中国电视新闻节目里偶尔可以看到的。秦少从内心里非常排斥,懒得鸟他。

秦少最后讲的是一个民俗故事。他亲自考证过的,那次还是他母亲带他过去的。

说的是中国云南某少数民族,他外婆住的那个山寨里,这里的阿妹满了十六岁,父母会给她建一间独立的吊脚楼,让心仪的阿哥每晚来幽会,直到阿妹怀上阿哥的孩子,才可以正式结婚。可以理解为试婚。

故事讲得这儿,秦少也是醉了,痴痴地看着我说:“干吗嘟着嘴皱着眉,林黛玉似的。这样的求婚方式不好吗?我觉得很赞,我妈妈也不反对。”

讲完这个故事,秦少还借题发挥:嗨,我也喜欢孩子,更喜欢造孩子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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