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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律法之恶

战国赘婿 千仞雪 1620 2020-06-11 16:20

  

在后世有很多秦粉,尤其是《大秦帝国》说秦国如何如何好,秦法如何如何公平,如何先进等等,其实这都是不顾历史的胡吹。

真正想要了解 秦朝,必然要了解《商君书》不读这本书,谈论秦朝都是虚的。

秦法之恶,主要在两点,一个是告奸,一个是盈论。

在秦国,告奸等于战功。导致人人不信任,在秦国是没有战友情的,因为很多战友可能告奸,于是倒下了。

导致了人与人极端不信任,可能因为一句话,导致处以极刑。

至于盈论。

比如一场战争,一万人大军出动,击杀了五千敌人,自己损失四千,只有一千人是战功,战功会分给胜利者。至于很多小队,夫因为损失惨重,遭到贬爵。

也就是说一场战斗打下来,胜利了。

可升爵的人数少,贬爵的人数多。

升爵的速度,永远赶不上贬爵速度。

还有秦国军功,似乎砍死一个敌军士兵,就是能升爵,成为公士,似乎很容易。

其实一点不容易,这里的敌军士兵是披甲士兵。能披甲的士兵,都是军队中精锐,也就是说杀死二线部队士兵,难以升爵,必须要杀死精锐部队士兵,才能升爵。

还需要保证,自身小队,杀敌数量要要比损失数量多。

也就是五人小队,杀死三个士兵,死掉了两个,只有一个军功。

至于死掉的士兵,是没有抚恤金的,活着的三人只有一人能升爵位。还要保证人头,不被其他小队欠揍。

获得军功获得不容易,失去的却很简单。秦国当时出台了很多的约束机制,这些东西使秦国的罪行很难被掩盖,你只要犯一点事情就有可能被抓进去,以前的功劳都没有了。哪怕是你自己没有犯事,当时的连坐机制也有可能会让你遭殃。你想找人救你都没办法,比如当时太子老师犯了罪,太子是不敢替他求情的,就是怕连累自己。

为了盈论,秦国不仅是大量屠杀战俘,还屠杀百姓,妇女,孩童等,用来凑数,如果不这样,就会出现贬爵现象。

若是按照盈论计算,韩信,卫青,霍去病,李靖等,永远不会封侯,因为他们还时常盈论不足,贬爵速度快过升爵速度。

司马迁说,陈胜吴广造反的原因是,戍边的路上下大雨,走不了,延误了日期,当斩。还仿佛亲历者一样,听他俩说,造反也是死,失期也是死。**,秦国冤枉透了!!司马迁是秦黑啊!!!看看秦律原文吧!!

秦律的徭律明文规定:御中发征,乏弗行,赀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谇;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其得(也),及诣。水雨,除兴

大略解读:发征抗命不去,每人罚两辆坦克;误期三五天,挨骂;误期六到十天,罚款一个盾牌;误期十天以上,罚款一个战甲。雨水阻期,可以免除责罚!!!!雨水延期,免除责罚啊!!!陈胜吴广是利用了一帮法盲啊。

事实上太史公记载是正确的。

要知道秦国治国理念,是奸人治国,也会是坏人治理好人,官吏都是坏人。后世以德治国,是官吏要人品好,可秦国却说官吏要是坏人。

一群坏人当官,能期望他们秉公执法吗,根本不能指望,贪污,颠倒黑白,是正常事件。

也就是说,陈胜吴广等如果失期,到了戍边的地点,只是延误了三天,秦吏会说,你们延误了十天,罚款一个战甲。

古代一个战甲的价格,很贵的。

在古代,自备武器,铠甲,只有贵族才有资格披上战甲,很多百姓都说无甲,少甲的。

罚款一个战甲,足以让一个小康家庭倾家荡产。

事实上,罚款一个战甲,也足以让陈胜吴广倾家荡产。或者说即便是将陈胜吴广卖掉,也不值一副战甲。

如果没钱抵债,抵押战甲,会如何,那时可没有贷款一说,只会是斩首。

实际的情况是,遭遇大雨,耽误了时间,需要抵押一副战甲才能赎罪,可陈胜没有战甲,抵押不起,只会被斩首,于是选择了造反。

逻辑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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