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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七章长相标准

地下停尸场 西野荒芜 3507 2019-04-14 00:47

  

“帅哥,我还长得不错吧。”女人故意拉扯着自己白色的上衣,露出里面的粉色Bra。

堂主擦了擦从嘴里流出来的口水,然后点了点头。

“既然如此,那你想和我那个吗?”女人撒娇的说,她还轻轻地用自己的胳膊肘顶了顶堂主的腰。

“哪个?”堂主不明所以。

“就是那个呀!”女人瞅了瞅他的裤裆。

他立马心领神会,但是他转念一想,像这样的女人应该要价不低,自己身上就那点儿钱,根本就不够,况且这是在火车上,万一被抓个现行,那他的名节就不保了。他想了想,试探性的问道:“那个……这火车上在哪里方便呀?”

“这个就不用你操心了,只要能把帅哥你伺候得舒舒服服的,那就是我的荣幸!”

一听女人这样说,堂主就知道她干这行时间不短了,早已对火车上的环境摸得一清二楚。

女人见他不说话,以为生意快要做成了,于是趁热打铁:“来嘛,帅哥,好不好呀?”

这个时候,堂主对铺的男乘客醒了,他瞅了瞅他们,堂主颇为尴尬,假装一本正经的看着窗外。

女人快失去耐心了,本来想趁下车之前再做上一单,到了堂主这里突然卡壳了,她着急的说:“我就问你做不做我的生意?”

“做!就是带的钱不够!”堂主直截了当的说道。

“那你有多少?”

堂主伸出五个手指头。

“五百?”

他摇摇头。

“五十?”

他又摇了摇头。

“五块?”

“嗯嗯!”

女人听到这个回答,气得狠跺一脚,站了起来,甩了一张无比难看的臭脸,生气的说:“你个穷鬼,傻叉!”说完,女人就扭着屁股离开了。

堂主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个陌生的服务业从业者骂了一顿,心里很郁闷,他暗暗说道:“我靠,我招谁惹谁了!”

对铺的那哥们儿皮笑肉不笑的样子十分滑稽,他对堂主的苦逼遭遇似乎深有体会。“我说哥们儿,头一次遇到吧?”

堂主满脸疑惑的点点头。

“那怪不得,实话告诉你吧,我已经碰上过好几次了,别说我没提醒你,遇上这种人趁早躲远点儿,否则尿你一身骚!”

堂主似信非信、似懂非懂的,但是他明白对铺哥们儿的好意,所以报以谢意:“谢谢提醒,谢谢!”

正当他们说话之间,从后面传来了一阵叫骂声,听起来像是一男一女在吵架,前面的人为了看热闹,一个个的都挤到了后面,再往前的人看到后面围了一群人,也跟了上去,不多时,卧铺车厢的人越来越多,渐渐地失去了控制。

好在火车上的乘警及时赶到,问清了情况,才知吵架的一男一女是因为嫖资而引起的争执。刚才引诱堂主的女人因此抓了起来,另外一个男人也接受了批评教育,这件事才不了了之。

“活该!哼!”堂主见恶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愤愤不平的说道。

“我觉得这种人就不应该在世上活着,太丢他们家人的脸了,三百六十行,干啥都可以,非要干这种见不得人的勾当,呸!”对铺的男人也一肚子的怒气,为这种女人所不齿。

火车行驶的速度很快,再过半个小时就要达到目的地了,堂主趁着空当又去了一趟厕所,回来之后闲得无聊就和对铺的男人扯起了闲篇儿。

“哥们儿,怎么称呼?”堂主问道。

“我叫李大志,你就叫我大志吧!”

“李大志,心有大志,好名字!”

“哪来的大志,就是一个破名字,瞎起的玩儿的。”李大志调侃道。

堂主看了看窗外,神情颇有些恍惚的味道,他在想接下来聊天的话题。“对了,你到哪儿呀?”

“你呢,看咱俩是一个地儿不?”

堂主不假思索的说出了自己将要去的地方,结果李大志也说自己要到那里去,堂主心中大喜。这就好比在外地遇到了老乡,在监狱里遇到了同行,在产房里遇到了情敌,缘分使两个本来不熟的人拉近了距离。

堂主为了套近乎,主动坐到了李大志的旁边,然后开始问长问短,问一些诸如“大志哥在B市哪里高就”“小弟能不能跟着大志哥一起混”的问题。

而李大志不厌其烦的回答,他把自己的经历讲成一部热血的励志传奇,说自己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卒子如何经过一番江湖恶斗,慢慢成长为称霸一方的龙头老大,到了结尾,他还不忘摸了摸头上一处被如杂草般的头发遮盖的枪伤,说这处枪伤是曾经在一挑三的时候,被一个混蛋偷袭而挂彩的。还说这就好比是一枚金质的勋章,具有很重要的象征意义,在他的地盘,只要他露出这一处枪伤,那些小喽啰们就会乖乖躲开,退避三舍。

堂主对此信以为真,对李大志佩服得五体投地,然而他的心智还是强于三岁孩童的,倘若李大志讲的都是真的,那他出行为何无人保驾护航。

李大志自有他的一番解释:“小明儿呀,你是不知道,像干我们这行的,就要懂得低调,懂吗?知道低调两个字怎么写吗?”

堂主说道:“懂,懂!”

李大志故作深沉的笑了笑:“懂就好,所以我这是低调,凡是厉害的角色都不需要别人来保护。”

“可是我看电影里面的黑帮老大每次出行,身前身后都是一大帮人,有的人甚至替他们挡子弹,这……”

李大志打断了他的话:“电影里的那些都是瞎胡闹呢,真正的大人物都是独来独往的,之所以电影里存在那些情节,都是为了骗你们这帮傻缺兜里的那点儿钱。”

堂主将信将疑的“哦”了一声。

李大志提到了钱,突然想起了什么,他摸了摸自己的裤兜,然后“啪”的一下拍了拍额头,懊恼的说道:“哎呀,出门带的钱不够,连吃顿饭的钱都不够,唉——”

堂主没有开口讲话。

李大志偷偷瞟了他一眼,笑着说道:“兄弟,哥哥出门的时候带的银子不多,所以想先在你这里借点儿,等到了站,我会十倍还你的。”

“这——”堂主犹豫了。

“你是不是怕我骗你?要不然这样吧,我把我脖子上戴着的这条金链子给你,到时候假如我没还你钱,它就是你的了!”李大志说着就摘下脖子上戴的那条金灿灿的链子。

“这我怎么好意思,怎么好意思呀?”堂主半推半搡的接过来,不好意思的说道。

堂主自作聪明的认为自己将借钱的尴尬,巧妙地转化为一场完美的交易,要知道他手里金链子的价值比钱夹子的钱多得多。贪婪的他见钱眼开,心生邪念,看着黄澄澄的金链子起了歹心,于是趁李大志去餐车吃饭的机会,连忙转移阵地,去他原本该坐的硬座车厢里。

在此过程中,他的内心上下忐忑,生怕再遇见李大志,所以干脆半弓着身体,一步一步的走到和他火车票相应的位置。

当他坐下时,提着的心终于松懈了,从嘴里哈出一口气,然后低下脑袋,两只手交叉在胸前,以防别人看到他的面目。

火车到站了,堂主跟在同样要下车的人后面,缓缓挪动脚步,用余光看着两边。忽然,他身体一激灵,想起他携带的行李遗落在卧铺车厢里了,他匆忙转身,却见后面已经站满了人。“算了,不要了,有了这条金链子,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他心想。

终于下了车,宛如从一个钢铁牢笼中出来,堂主抬头望了望湛蓝的天空,一丝凉爽的风扑面而来,别提他有多开心了。他怀揣着一颗奋斗的心,来到这座对他而言仍是陌生的城市,大干一场。他暗自发誓:如果在这座城市里不混出点儿名堂来,就永远不回家!

誓言是美丽的,但现实总是残酷的,他从火车站出来,很快找到了一家典当行,他将那条金链子拿出来,递到高高的柜台,人家却说这条金链子是假的。

堂主犹如当头棒喝,他辩解道:“您再给好好瞧瞧,这不可能是假的!”

“这件东西的确是假的,你要是不信,就去别家看看吧。”

堂主呆呆的接过金链子,慢慢转身,却又刹那间回到原来的位置,又问道:“那这能值多少钱?”

“几毛钱吧!”

“几毛钱?”他惊呆了,不由自主的扯着那条金链子,“你看上面的花纹雕得多精致,怎么可能就值几毛钱。”

“假的始终是假的,永远比不了真的,即使它身上有再多的花纹,也不管用!”

堂主听了解释,放弃了这家典当行,接着他又去了几家,都说是假的。他的心情无比低落,在短短的时间内,他开始质疑这个世界。“唉——人心不古呀!倒霉呀倒霉,悲哀呀悲哀!”

不过这也怨不得谁,只能怨他自己,一念之间,他选择了贪心,所以才会吞下这样的苦果。

他灰头土脸的走在闹市街头,此刻无心留意周围的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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