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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天,一半星光一半蓝!

我来推荐好看的书了 鸣泽 16549 2019-04-15 03:20

  

鸣泽:还是袅袅的文。书名:一半星光一半蓝 作者:微酸袅袅

简介:“有些人像尘埃,是可以用时间抹去的,

而有些人却像划在我们心上的长长的伤痕,

想起来就觉得难受。”

透明的阳光落在眼皮上,有轻微的灼痛感,我皱了皱眉头,在king size的床上翻个身,意识逐渐归位。

床下散落着我的鞋子、外套、手包,空气里有温暖的米粥的香气以及煎蛋的滋滋声——这昭示着,张阿姨已经上班了。

我托着额角扭头,瞥到床头放着一个深蓝色丝绒的盒子。横过身体,伸手够到手里打开:一条钻石项链安静地躺在黑色绒布上,钻虽不算大,但火花盈目,设计别致,价格自然也是好看的。

虽然是洛瑞行的助理挑的,但以他的名义送出,当然不能跌份。

我把那钻石项链连盒子丢进床头柜,和他之前送我的珠宝首饰名表挤在一起。

我从不讳言自己爱钻石,爱珠宝,爱昂贵的表,但当它们真正到了我手上,我对它们的喜欢也就那样了。

这条钻石项链是洛瑞行送我的生日礼物。

昨天是“六一”儿童节,也是我的生日。可我总觉得自己应该提早两个月出生,四月一日愚人节这种荒谬的节日才更配我这种人荒谬的人生。

生日会洛瑞行没空出现,沅星皓以我的名义,照他的喜好搞了个“童年趴”。他的狐朋狗友们个个都穿着特别袒胸露乳又特别天真无邪的样子,在酒池肉林的夜店狂欢一夜。

那天我还挺高兴的,平日哪去见那么多奇葩啊?但因为白天做了一台面部修复的大手术,我有点没力气动弹,便独自坐在角落里喝酒——也不知什么年份的葡萄酒,甜甜的,还挺好喝,我一不小心就喝醉了。

依稀记得有人送我回家,但我不记得是谁了,只记得自己好像做了个梦,梦里有个人对我无比温柔。他像对待一个小宝宝似的,给我擦脸,喂我喝水,抱我上床,怀抱温暖,让我想起了我妈。

我意识混沌,手脚发软,心里发软,分不清是梦境还是现实,只是很想看清他的样子,可他脸上像笼着一层雾气,我怎么都看不清。

酒醒之后我更是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觉得宿醉后头痛得像要炸裂了一般。

02

我趿了拖鞋去浴室洗漱,一边对镜子刷牙,一边打开手机,习惯性地打开朋友圈,然后眼睛蓦地睁圆——我靠!我他妈是疯了吗?昨天喝醉都发了些什么啊?

手机屏幕上清清楚楚地显示着,七个小时前,我在人声鼎沸的夜店,在意识极度不理智地状况下,发了条忧伤滚滚的朋友圈:“有些人像尘埃,是可以用时间抹去的,而有些人却像划在我们心上的长长的伤痕,想起来就觉得难受。”配图是一张模糊到像被暴揍过的我的自拍。

留言一大串,多半是祝我生日快乐,小半是揶揄我,只有我闺蜜宝拉发了个问号脸。

我在删掉之前又迅速而仔细地看了三遍,确定洛瑞行没有留言、没有点赞,但这也不能证明,他没有看到这条朋友圈啊!就算他没有看到,也保不准有人会主动献宝似的让他看到。毕竟,我可是洛瑞行历任“女朋友”里任期最长、被狗仔偷拍到次数最多,看起来最受宠的一个。

不知有多少人在等着看我这几乎注定的“下场”。看我几时会被洛瑞行一脚踹掉,从云端跌落尘土,他们可以如愿以偿地笑话我一番。

当然,短时间内,我是不会给他们这样的机会的。

我洗了把脸,随便拍了点乳液,描了描眉毛,囫囵吃完了张阿姨做的早餐,在玄关挑了双平底鞋,背了最朴实无华的黑色小羊皮的杀手包出门。

虽然在外人看来我像一只洛瑞行圈养的“金丝雀”,但我不是只会“以色侍人”这一项技能——甚至,这可能是我所掌握的所有技能里水平最差的一项了。

我有工作,我是个整形医生。

我读了五年临床医学,扎扎实实的五年。照我老师的想法,毕业后我要么继续深造,硕博连读,要么进省院外科,做个上千台手术,练就省院外科一把刀,造福人民群众。

我老师说我有一双特别适合拿手术刀的手:纤细、柔软、灵活,下刀时稳、准、狠。

但最后我还是让他失望了,因为我既不去深造,也没进省院,而是义无反顾投入了医美行业的怀抱。

我原本该用来握手术刀割肿瘤的手,现在用来划拉人造双眼皮。

原因?简单粗暴极了——钱。

人人都知道我林星爱钱。

做“一把刀”,成为行业翘楚要熬,收入上涨要熬,偶尔遇上个“大客户”愿意大派红包的,还得偷摸着来;而做个整形医生,划拉划拉双眼皮,给人吸吸脂,垫垫鼻子、下巴,来钱就快得多了。

我入行不过三年,开私人诊所一年,收入已超洛瑞行手下一个总监的收入,要知道他的公司,可是以高薪闻名。

这天上午预约的客人,是洛瑞行一个程姓长辈的太太。

程太太四十岁左右的年纪,保养的极好,皮肤光洁紧实,除了眼角的一点点细纹和无法避免的些许松弛,整体状况上佳。

“恕我眼拙,我实在看不出程太太您还有什么地方需要……调整的。”我半恭维半真诚地说。

“林医生你不用挑好听的话哄我,毕竟是这个年纪的人了,我自己心里清楚。”程太太直爽,起身解开薄风衣,侧身让我看到她真实的身体线条,道明来意,“我想抽脂。”

其实她身材很苗条,除了微凸的腹部和线条略显粗壮的手臂,与大多数不知节制的少女相比也不落下风。

“我年轻时上臂就比较粗,这两年越发的明显,节食也没用。小肚子是生孩子遗留的‘礼物’,最后那一点脂肪,怎么都消不下去。”

“程太太,抽脂不算大手术,但风险也不是一点没有。您这种情况其实完全没必要,别对自己太苛刻了。”我爱钱,但希望自己取之有道。

“林医生,我做个假设:如果你青春已逝,努力节制还是无法抵抗衰老,而瑞行交了新女朋友,二十岁,浑身胶原蛋白,细腰不到二十吋,你会不会试着寻求些别的法子试试,让自己看起来离二十岁近一点?”程太太突然问了我这么一个问题。

不会。因为我和洛瑞行肯定熬不到那个时候——但这些话我没法和程太太说。

我笑着避重就轻道:“他的女朋友多了去了,二十岁,二十五岁,三十岁,各有风姿,我可管不着他。”

程太太有点哀伤:“是啊,男人是管不住的……但我还是想让自己看起来胜算更大点。我也没有其他的法子了。”

她流露这么私人的情绪,让我有点尴尬,连忙低头假装看安排,又转移话题与她闲聊几句,最后确定了手术时间和方案。

03

送走程太太,我暂时空闲下来。看了看时间,快中午了,犹豫再三,决定“向死而生”,主动给洛瑞行打个电话“请安”。

电波声响过三下,电话接通了。

“有事?”

洛瑞行的声音永远这么古井无澜,我很难靠听声音揣摩出他当下的心情。

“没……刚才程太太过来了,是你介绍的吧?谢谢给我介绍生意啊,哈哈。”我最后干笑两声,试图缓和下气氛,谁知干笑完更显得尴尬。

“不是我介绍的。”洛瑞行说,“是她从别处听说了你,从我这要了你的预约电话。其实绕过我,她也能找到你,多此一举罢了。”

“哦……这样啊。”

洛瑞行稍作停顿,见我没继续开口,便道:“没事我挂了。”他总是一副日理万机的模样,当然,也可能他真的需要日理万机。

“等会儿吃饭吗?一起?想吃什么?”意识到洛瑞行想挂电话,我三个问题连珠炮发似地丢过去。

“哦?”洛瑞行顿了一顿,我的急切似乎让他有些许愉悦。

“想请你吃饭,你有空没?当给我补过生日咯。”我厚着脸皮撒娇。

电话那头安静了一会儿,似乎是他低语着安排了之后的行程,然后洛瑞行的声音再次响起:“有家粥店不错,我让小丁来接你。”

“待会儿见。”我眉开眼笑地挂上电话。

04

我用最快的速度打了粉,涂了睫毛膏,在嘴唇上抹了薄薄一层“斩男色”,对镜抿了抿,然后去对街的商场挑了条裙子直接穿走。

从商场出来走到楼下,时间刚好,小丁开着奔驰刚到。

洛瑞行提议“喝粥”,说得简单,但小丁七拐八拐的,开了好一会儿才在城西的某个巷口停下。那里不能停车,小丁随即将车开走。另有人等在那里,领着我走进巷子,又穿过条横巷,入了一座小园子。

外面看就是寻常人家,进去了才知那里曲径通幽,是处精心修葺过的私房馆子,主打是各式老货慢炖的清粥和各种有机蔬菜。

洛瑞行这样的富家公子哥,喝个粥都那么奢侈。

我后来才知道,在巷口等我的人,是这家藏在巷子深处的“粥铺”经理——说是“粥铺”,其装修格调,碗筷用具,全部比照的是三星米其林餐厅水准。

我进包间的时候,洛瑞行已经在那儿了。我知道他不爱等人,立刻嬉笑着赔罪:“路上太堵,下次高峰期你就别让小丁来接我了,我估计坐地铁还快些。”

洛瑞行不说话,只抬了抬下巴,示意我坐下,然后递了菜单给我:“我点了一些,你看看还有没有什么想吃的。”

我看了看已点的单子,说:“点得够了,还不一定吃得完。”

经理去下单,包厢里只剩下我和洛瑞行,空气突然就安静下来。

我有些日子没看到他了,没有三四个月,起码也有大半个春天。但我知道他神通广大,我这段时间里做了什么、见了什么人,他怕是都知道,而我对他就一无所知了——我甚至不知道那礼物是谁放我床头的。

从一开始,我和洛瑞行就是这样不对等的关系。

“谢谢你的生日礼物哈,漂亮极了。”我想起那条钻石项链,顺口而真诚地道个谢。

主人丢根肉骨头,狗摇摇尾巴是本分。

“喜欢吗?”

“喜欢,喜欢得很。”我答得飞快,几乎出于本能,但回答完就反应过来,这不是洛瑞行问这个问题的本意——他从不会问废话。

“哦,那怎么没见你戴?”

果然,他真正要问的是这个,并且在心里已经得出我撒谎的结论。

“我今天要上班呀,穿戴太过珠光宝气,显得我不专业。”我轻轻扭了下身体,柔笑道,“这裙子还是为了见你刚买的,好看吗?”我十八岁之前几乎没有主动穿过裙子,但近些年渐渐知道,穿裙子是女人的特权之一,它最能昭示女性的柔美,有时候是加分项,有时候还是小武器。

洛瑞行盯了我许久,我被他看得心里发毛,一直在反省自己有没有什么纰漏,他又缓缓启唇道:“好看。”他眨了下眼睛,唇角有微不可见的弧度。

此刻,他心情又莫名好转了。

我和洛瑞行相识八年,我号称是最会讨他欢心的“高知小妖精”,但事实上和他相处的时候,我老觉得像在走迷宫。我看不透他,摸不着他,总在猜,按着猜到的线索走,而他不置可否,我都不知道自己猜没猜对。

“昨天玩得开心吗?老周说你喝醉了,语无伦次。”老周是洛瑞行的司机之一,我没买车之前如果要用车,多半是老周载我。看样子,昨天送我回家的是老周?可照理,老周是不会进我卧室的,更不可能照顾我,那是越矩——难道所有记忆都是我一场梦境而已?

老火慢炖,鲍鱼吊鲜味的粥上来了,我给洛瑞行盛了一碗,紧张地问:“我没说什么奇怪的醉话吧?”

他看了我一眼,然后低头喝粥:“或许吧。不过即使有,老周也不敢跟我说……嗯,这里的粥果然还不错,你尝尝。”

“唔,好。”我感觉老周肯定说了什么,坏事的是我一点也想不起来了。

醉酒误事,我林星以后再喝醉,我就是猪!我在心里默默给自己立了个誓。

洛瑞行的手机响了一下,不知是短信还是微信。

想到微信,我心里又是一跳——我还不知道洛瑞行有没有看到我那条发神经的朋友圈。

最坏的状况是我的醉话刚好能跟那条我乱发的朋友圈能联系起来,那照洛瑞行的性子,肯定是要气爆了。人人都知道我是洛瑞行的人,他豢养的“金丝雀”,我发那么“思春”的朋友圈,不是打他的脸,给他头顶种了片草原吗?

不过那些外人都不知道,其实我是白担了一个“金丝雀”的头衔——我和洛瑞行有名无实。

这些年他供我念书,供我吃穿用度,我最大的回馈,也不过是付出点时间精力侍奉他,讨好他,哄他开心。听起来我的收获要远远多过我的付出,但客观地说,讨好洛瑞行这工作,很不好做。

我和宝拉聊起过这个事,宝拉听得一脸迷茫,她甚至疑惑地说:“你这算是在‘勤工俭学’吗?”

我听了大笑,但大笑之后,又觉得好像是那么回事。

洛瑞行图什么啊?他要不是觊觎我仅有的那点美色,他图什么?

我不知道洛瑞行怎么想的,但有些本分我十分清楚:虽然有名无实,但起码对外,我们是单纯的“男女关系”。我哪怕没出轨尝尝小鲜肉,但让人知道心里还有别人,对洛瑞行来说也是绝对不能忍受的事。

从本性上说,男人都有点“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劣根性,纳入麾下的女人像一件私有物品,只要他还没决定扔掉,绝不许旁人染指。别说头上一片绿油油,哪怕是掉枚绿色的叶子在洛瑞行头上,以他超有洁癖又霸道专制的性子,他一定会气爆了——但他自己就可以按天气换女朋友。

这和什么爱呀、嫉妒呀无关,只和他大男人的劣根性有关。

但依今天的状况,应该是没事吧?我怀着点侥幸心理想。

“你吃完了吗?吃完的话我送你回诊所吧。”吃得差不多了,洛瑞行说。

“不用,你忙你的,我自己回去吧。”我客气地推辞道。

洛瑞行瞥我一眼:“你什么时候和我这么见外了?”

我尴尬地笑笑:“我这不是怕耽误您时间嘛。你谈得都是分分钟钟过亿的大项目,我多怕耽误您咧。”

洛瑞行没理我。我们出了包厢,他独自走在前面,我跟在他身后,像个小媳妇一样。一路沉默,直到下楼梯的时候,洛瑞行突然说:“你还不知道吧?乔杨回来了。”

我脚下一崴,要不是洛瑞行在我前面一把捞住我,我差点滚下楼梯。

我吓得攀住洛瑞行的脖子,后怕地在心里直骂脏话,慢了半拍才反应过来两件事:第一,我和洛瑞行正抱在一起,我紧紧搂着他的脖子,而他捞着我的腰,食指最上沿几乎碰到我的胸;第二,他好像生气了。

天地良心,我刚才真是不小心的!这是个巧合!——但,乔杨回来了?他真的回来了?

我惊疑不定地看着洛瑞行,洛瑞行也眉头紧锁地看着我。然后,他迅速松开搂我的手,转身下楼。

我差点又面临一次滚下楼梯的险境,幸亏我预想到洛瑞行可能会放手,以侠女般的敏捷身手抓住了扶手。

等我惊魂未定地踩着高跟噔噔噔噔跑到门口的时候,哪有什么洛瑞行,哪有什么奔驰宝马小丁老周——洛瑞行丢下我,独自走了。

妈的,这个臭男人,越来越难伺候了!

05

晚上下班,我去找宝拉做指甲。

宝拉是我十多年的闺蜜,从小玩到大的那种。小时候大家都很奇怪我怎么会和宝拉玩得好。她学习很不灵光,虽然高中时她爸妈借钱硬把她塞进了景美,可她高考还是只考了个末流大学。宝拉还真不是不努力,是下了苦功夫,但就是考不了高分。以前她妈就常常对别人说:“我家闺女,那是真笨,不是读书的料。”而我呢?一路考第一,做卷子跟玩儿似的。

如果友谊的世界里也有“门当户对”,那宝拉显然是“配”不上我的。

可我就喜欢宝拉,因为她善良天真。

年少时我天资聪颖,飞扬跳脱,出尽风头,人人都说我是红花宝拉是绿叶,我是小姐宝拉是丫鬟,我是稀世珍珠她是鱼目混珠。

友情里的配角并不好当,宝拉也并不是没有自尊心,可她每天都笑眯眯的——除了考完试那几天。

罗曼•罗兰说,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宝拉有这种英雄气概,其他人眼浊,无法透过她厚厚的脂肪,看到她娟秀美好的灵魂——可我,是看得到的。

宝拉有多好,或许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可我是知道的。

大二的时候,宝拉找到了她人生正确的打开方式——她遇上了热爱做指甲的室友,接触到了美甲事业。继而发现:她苏宝拉念书不行,可是指甲油涂得超棒啊!

如果我有一双天生握手术刀的手,那宝拉就有一双天生拿甲油刷的手——我们一样的天赋异禀。

大学毕业她就向家人借钱开了家美甲店,不出两年,不但还清借款,还买房买车,乐得宝拉妈妈眉开眼笑。现在她最常对别人说得话是:“我家闺女,那手真是巧,一描一画,你指甲上像能开花似的。”

06

职业关系,我不做美甲,但我每隔半月都会宝拉店里去个角质、做个手膜或者干脆只修修指甲。

宝拉挺忙的,店里离不了人,我去她那主要是为了聊天,姐妹淘叙旧。

那天宝拉见我第一句话就是:“你干嘛装幼齿啊?那是人家十五六岁小姑娘的签名档风格。酒醒知道心虚,所以删了吧?”

我知道,她说的是我那条做作的朋友圈。

“心虚什么呀?人家本来就只有十四岁嘛。”我一边厚着脸皮胡扯,一边探头看她刚做完的一个客人的指甲,“哇,这个颜色新到的吧?太好看了!粉嫩粉嫩的,少女心炸裂啊!”

“是嘛?我也觉得好看。”那客人看着自己的手指尖,脸上漾开一抹笑容。

宝拉很聪明地接话道:“那是你手白,一般人涂上效果没那么好。”

我们一唱一和哄得那客人眉开眼笑的,当即充值三千,办了个铂金会员。

送走客人,我冲宝拉挤挤眼:“你得给我提成吧?”

宝拉做出一副葛朗台上身的模样,很严肃地说:“不行,但——可以给你免费修个指甲。”

“小气。”我笑着坐下,翘着手指头等宝拉替我“照顾”它们。

宝拉倒了盆温水让我洗手,又细心替我擦干:“你猜我上午接了个什么客?”

宝拉的遣词造句永远这么“鬼斧神工”的,我见怪不怪,随口接道:“这不好猜。”

宝拉说:“你肯定猜不着,打破脑袋也猜不着——上午文芊夏来我店里做指甲了,你说巧不巧?”

文芊夏?她又出现了?

也是巧,中午洛瑞行刚告诉我乔杨回来了,她就立刻现了形。

我停顿了半秒钟,才状若随意地问:“哦,她怎么样?长胖没?”

宝拉看我一眼,见我好像也没怎么样,继续说:“没有胖,好像还更瘦了——你说气人伐?而且她左手腕套一个卡地亚,右手拿一个GUCCI酒神包,目测不是高仿,好像过得还不错。”

“不是上学那会儿都说她那个不知名的爸爸可有钱了吗?可能相认了吧。”

年少时文芊夏和她妈妈单过,日子过得挺苦的,但她漂亮,成绩好,一点不妨碍她成为学校里的“贫穷贵小姐”,“校花里的女神”。每年暑假《还珠格格》重播,放假回来准有人说文芊夏就是我们学校的“还珠格格”,是有钱人在外的遗珠这种无聊的老梗。

我翻了个白眼给宝拉:“那你告诉我干嘛?看到她过得不好我才能放心啊,她过得好我不想知道。”

宝拉一边往我手上抹柑橘味的手膜,一边无比诚恳地说:“因为我八卦呀。”

哎呀,我真是爱她的这种说真话的品质,就跟砍了樱桃树就直言不讳“就是老子砍的”的华盛顿似的。

“你这群众这么热心,那我就再告诉你个来源靠谱的八卦吧。”

“洗耳恭听。”口罩也遮不住宝拉一脸真诚聆听的表情。

“乔杨回来了。”

宝拉愣了一下才说:“男一女一、男二女二齐备,年度大戏要开演了吗?”

我被她一本正经耍宝的样子逗笑:“屁咧,都是过去式了,哪来的大戏?你来当编剧啊?”

“行啊,谁怕谁啊?我当年作文老是不及格也没在怕的。”宝拉笑起来的样子特别可爱,单眼皮眯成弯弯的细月牙。

“诶,假设一下,要是你当编剧,你让谁做男一,谁做男二啊?”

宝拉想了想说:“这得看你怎么给他们排戏了——我不知道谁男一谁男二,但女一肯定是你。文芊夏呀,就是那种‘美则美矣,没有灵魂’。空有一个‘自强不息贫家女努力向上创造美好生活’的第一女主人设,却老莫名透露出一股‘假善良大方不计较真虚伪刻薄不甘心’的女二气质。”

宝拉总能让我笑。我有时候会开玩笑说,她要是男生,而我又没遇上那些事,我就和她结婚,我赚钱养她都行。

人生如此荒凉苦涩,有个人能让你毫无压力地笑出声来,多难得。

“拉倒吧。”宝拉毫不留情地拆穿我,“你要是一直都顺顺利利的,肯定是和乔杨在一块了,哪有我什么事啊?”

我心中一滞,讪笑起来。

修完指甲,我又在美甲店翻了一会儿杂志,一直等到宝拉下班。今天是我和宝拉每个月固定的“girls night”。

我们吃饭、逛街、轧马路,像两个无忧无虑的少女。

虽然我已经和大多数年少时的朋友都断了联系,但多少还是知道,这两年,我们高中时那群总假想自己未来能成为呼风唤雨的大人物,并且还不世故,不虚伪,活得永远纯真,永远好奇,永远不走寻常路的小伙伴纷纷结婚生子去了。他们步入寻常的生活,像无数条姿态万千的小溪流,最终都汇集入海,以相同的姿态奔向相同的目的地。

不管以前多么火树银花,多么憤世嫉俗,多么宁死不屈,都一样。

只有我和宝拉成了例外。

我是坏了名声的“金丝雀”,而她至今熟读言情几十G,感情生活依然是白纸一张。但我有时候真的特别庆幸,庆幸宝拉一点也没变——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总能忘记那些不愉快的事,好像自己还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少女似的。

“哎,有个问题,从昨天晚上到现在,我一直都想问你。”

“问啊,反正你问了我也不一定答。”我嬉笑着说。

“那我问了啊。”宝拉小心地嘬了一口她面前满到像要溢出来的星巴克抹茶拿铁后,才问出她的问题,“到底谁是你的尘埃,谁又是你的伤痕啊?”

原来这就是她的“问号脸”背后的问题。

我沉默下来。

宝拉看了我一眼,继续说:“我当时看到那句话,虽然知道你肯定是喝醉了,但酒醉三分醒,何况你还能打这么长一段话还不带错字的,肯定也不是特别醉,就是情绪突然来了。我就想,你是在说谁啊?第一反应觉得洛瑞行是尘埃,乔杨是伤痕,但后来反过来想想,好像也能成立。”

我干笑两声:“嘿嘿,这就是我厉害的地方,这叫春秋笔法。”

“什么叫春秋笔法?”宝拉很有求知欲地问我。

我忘了,这个女人,从我们初中同班开始,语文基本没及格过。

还没等我作答,宝拉突然看了一眼我的斜后方,抿了抿嘴,像是欲言又止,但终究没忍住:“如果乔杨是你‘伤痕的话,那我告诉你一件事,你别激动啊!你的‘伤痕现在正在你后面的柜台那儿买咖啡。”

我像被雷劈了似的愣了一会儿,然后反应飞快地拿起手机,打开自拍镜头,从手机屏幕上窥视后方的情况。

还真是乔杨。

他还是老样子,那种带着温度的隐形的“高冷”,帅得不动声色的范儿。要说长相,乔杨也不算多么惊艳,但就是顺眼,莫名其妙就让人想往他的方向靠过去,就像太阳似的。

那天他穿了件设计简洁但看得出质感上佳的白衬衫,配一条水洗好看的浅蓝色牛仔裤,短发利落清爽,完美得像大多数女生的理想男友模板。

我以前常说他有种让人想“犯贱”的魔力——明知他的温和是礼貌的疏离,却还是有无数女战士前赴后继地往前冲。他越彬彬有礼、拒人千里,人越想要“贱贱”地讨好他,靠近他,得到他哪怕是一个笑容也好。

多年前,他还是个少年的时候是这样;多年后,他已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还是如此。

我看着许久未见的乔杨,心里暗戳戳地想:如果把一切推倒重来,洛瑞行和乔杨都瞎了眼一样疯狂地爱上我,同时追求我,我会选谁呢?

当然是乔杨。

洛瑞行长得比乔杨更出色,从世俗的角度看,条件也更优越。但他的气势太惊人了,处事风格亦正亦邪,心思阴晴不定,和他在一块,我白头发都得早生好多年。

我眯着眼睛,看着手机屏幕上那个站在乔杨身旁说笑的女生,发现那根本还是个小女孩。目测不满二十,青葱水嫩得好像能掐出水来。

哼,残害祖国的花朵,衣冠禽兽啊!

不过,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我反应过来,大义凛然地唾弃自己,然后迅速放下手机,正襟危坐,正直得好像刚才那个用手机偷窥别人的女人不是自己一样。

宝拉笑得贼兮兮地看着我。

“你干吗?”我不自在地摸了摸头发,“也没什么吧?我就是好奇,跟你八卦似的,就看看……”

宝拉突然朝我眨了眨眼,我赶紧闭嘴——这是我们之间的小默契。

果然,我默数了两秒钟,乔杨的声音就在我的身后响起:“宝拉、林星,好久不见。”

“乔杨师兄好。”宝拉乖巧作答。

我知道乔杨已经走到了我们的桌子旁,深呼吸了一下,才笑得面若桃花地抬头看向他:“乔……师……兄好。”我本来想叫他的名字,又临时想跟着宝拉叫他师兄,结果最后不伦不类地成了“乔师兄”。

我以前几乎没叫过乔杨一声“师兄”,虽然他真是我师兄。可我喜欢用特别亮的声音,脆生生地喊他“乔杨”。

我不喜欢师兄师妹那一套,我才不要借着这种莫名其妙的关系和他攀点什么,和他别的什么师妹们混为一谈。

我喜欢乔杨,因为乔杨是乔杨,没有其他前缀后缀。

林星对乔杨,我们是平等的关系。

乔杨听到我这种叫法,好像也一愣。

“师兄回来多久了?是正式回国发展了吗?”宝拉贴心地化解尴尬。

“对,最近在和资方谈,接下来可能会先拍一部小成本的电影试试水。”乔杨说。

乔杨和我一样,本科学医,同系不同专业,但后来我们的感情破裂,在他家人的坚持下,他出国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出国后他没有继续学医,而是跑去学了电影。

以前我们在一块的时候,他妈妈就看不上我,说我带坏她儿子。现在怕是把乔杨放着大好前程不要,莫名其妙要做导演这一桩也算到我的头上,恨我恨到骨子里去了吧?endprint

我有点走神,发觉乔杨正看着我,突然不伦不类地冒出一句:“哦,祝你旗开得胜。”

乔杨像是有点失望。

那个和他一起来的小少女喊他:“乔杨哥哥,咖啡好了,我们走吗?”

乔杨朝她点点头,对我和宝拉告辞道:“我还有事,我们下次再约。”

“嗯,师兄再见,再联系。”

宝拉的表现真是个好师妹的标本,我也学着她的样子微笑挥手:“你去忙吧,再见。”我心里知道,我和乔杨是不会“约”的,“再见”只靠偶遇。

约啥?我们约会过无数次,最后也就那样,没什么旧梦好重温的。

年少时乔杨曾信誓旦旦地说,他会陪我过十七岁之后的每一个生日——他显然食言了,可我不怪他。

是我们没缘分,就这样吧。

我坐在那里,看着乔杨为那个女生开门,然后一起离开,心里怅然若失。

说真的,我看着他们一点也不嫉妒,因为我老有种错觉,像是看到成年后的乔杨和年少时的我自己一样。

我十七歲的时候,笑起来也是这般好看,穿蓝白条纹的衬衫,下摆扎在卡其色五分短裤里。不使坏的时候有种少女的帅气,使坏的时候有种少年的英气。

我坐在咖啡馆的沙发上没动,但刹那之间,我觉得我的世界好像开始落起火山灰。那种灼热的灰尘被我吸进肺里,灼痛我的灵魂。

也许我对乔杨的爱已经淡了,可遗憾始终是遗憾,一点都没改变过。

我和乔杨第一次一起喝咖啡是在十六岁那年,城中开了第一家星巴克。年少的我对这家只在小说里看到过的“小资专属”咖啡馆向往不已,但约了乔杨给我壮胆后才敢去消费。

我没好意思告诉乔杨,那时的我一个人不敢进星巴克,虽然兜里揣够了钱,但很怕自己点单时结结巴巴地露怯,当场暴露自己是个柴火妞的真相。

那天乔杨先到,隔着门冲我挥手。我光顾着看他,大意了,春心萌动地朝里跑时一头撞在玻璃门上。

“砰”的一声巨响,玻璃门没碎,但我的脸几乎从三维立体被撞成二维平面的,脑门上还鼓起一个大包。

整个咖啡馆的人都看着我,包括乔杨,然后大家同时笑起来。

很少有人大笑时还是好看的,因为夸张的表情会让五官变形。可乔杨那会儿虽然笑得像是触电了一样,却依然英俊逼人。

他的笑容是会发光的,璀璨得像钻石;他的笑容还有香气,我用眼睛就能闻到。

当时的我一边糗到想哭,一边又沉醉在乔杨的“美色”里无法自拔——我当时可能算得上是“潜伏”在乔杨身边的头号花痴吧。

可我在心里把花痴的心路历程全走了一遍,乔杨也没想起来替我开门。他甚至在我灰头土脸地进门后还在笑,还用尽毕生描写的才华,用手比画着形容我的脸挤在玻璃上的那一刻之好笑。

我恼羞成怒,誓要把乔杨挫骨扬灰。后来他把柜台里所有的蛋糕都买下来给我赔罪,我才勉强同意高抬贵手,饶了他这一次。

再后来,我和乔杨一起又喝过很多次星巴克,逛过很多商场,拼过很多回出租车——他也没替我开过门,像他如今照顾那个小女生那样照顾过我。

或许是因为我太爷们儿了吧。

以前乔杨就总说我,林星,你就是个爷们儿。

“你说,会不会不是我爷们儿,而是你……嗯,缺乏了点阳刚之气呢?”我忍不住拐着弯偷偷骂乔杨“娘炮”。虽然我年少时头发很短,眉毛很浓,确实不像大多数女生那般娇柔。

“林星你很特别,你除了外形,更多的是精神状态上像男生。”乔杨很认真地说。

这话说得真抽象,我不懂,但我突然叹了口气:“其实要能选,我还真想做男生。”

“干吗想做男生?”乔杨皱眉问我。

我的心沉了一下,随即扬起灿若骄阳的笑脸,大大咧咧地说:“‘空有一身追妞的本领,自己却是个妞——我觉得这句话就是在说我啊!”

“呸。”乔杨斜眼看我,“就你?还泡妞?”但过了一会儿,他又说:“你要是个男的,肯定是我最好的兄弟。”

我歪着头故意问他:“哦,那我现在是个女的,又是你的什么呢?”

乔杨沉吟半晌,说:“我辛苦一点,假装你是男的吧——你依然是我最好的兄弟。”

“格温,滚!”

那时候我们总斗嘴,不肯好好夸一句对方好,绞尽脑汁想怎么拐着弯羞辱对方,这是少男和少女独有的恶趣味,而我们乐在其中。

时间过得真快啊,一眨眼的时间,昔日的傲娇少年和少女就都长大了。而长着长着,他们就走散了。

周五下班回家,我一进家门就踢飞了高跟鞋,赤脚走过去打开冰箱门,给自己倒了一杯冰橙汁一饮而尽。

今天给程太太抽脂,其实就一点点。但就是因为只抽一点点,难度系数就上去了。幸好结果还挺理想的,她一定能在这个夏天自信地穿上所有无袖的礼服和裙子。

今天张阿姨请假,我正打算煮包泡面对付一下的时候,沅星皓的电话打了过来。

“吃火锅吗?龙川?”

“吃!”

多年的老友就这点好处,默契十足。

沅星皓是我大学时滑板社的社友。他进社时,我已经在众师兄弟的力荐下成了副社长——虽然滑板技术全社倒数,但挡不住我是当时社里唯一的女生,众人几乎视我为“社团吉祥物”。

第二学期补招新结束后,社长在第一次全社团例会前与我闲聊。他说:“小洛,我们这次招了一个留级生,现在和你算同届,叫沅星皓,你认识吗?”

“留级生?哪个傻帽大学还留级啊?哈哈哈——哈哈哈——那得蠢成什么样啊?哈哈哈——哈哈哈——”

我正笑得投入时,有人戳我的肩膀:一下,两下,三下。

我带着还未收起的笑意回头,然后就看到了沅星皓。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沅星皓,他长得就像他的名字一样:如星星一样皓洁俊朗,双眸幽深,像月光下的海面。皮肤却那样白,宛若南方水乡少女般温润细致。高挺的鼻梁是巍峨山脉的缩影,丰润的红唇微微勾起,似笑非笑。endprint

他漂亮得就像海边礁石上盛开的花朵,在料峭海风里微微摇晃,带着英姿勃勃的少年气质。平日看着还算略有姿色的滑板社成员们和他一比,立刻就成了歪瓜劣枣。

“你是……”我为自己刚才张狂的笑声而感到羞涩,语气不自觉地变得温柔起来。

美少年彬彬有礼地说:“这位学姐,我就是你说的那个傻帽,大学还留级的沅星皓。”

我:“……”

幸好沅星皓心大,我们很快就因为臭味相投而一见如故,成为至交。

我成为洛瑞行的小“金丝雀”后,学校里开始流传一些和我有关的真假掺半的传闻。那段时间走哪儿都有人在我身后窃窃私语,指手画脚的。

有些朋友主动疏远了我,有些是我主动疏远了他们。我把自己过成了一座孤岛,怕他们被我连累,也怕他们让我解释,而我解释不清。

只有沅星皓和我的关系没变,我们的友情从校园一直延续到现在。因为我两个月没搭理他之后,他突然反应过来,把我堵在寝室楼下问:“你干吗?是要和我绝交吗?不会是突然发现自己爱上我了吧?”

我哭笑不得地看着他问:“你难道没听说我的丑闻吗?”

“什么丑闻?哦,你是说你被包养的事?嗨,我还以为多大的事呢。”沅星皓大大咧咧地钩住我的脖子说,“我们又不是男女朋友,我才不在乎你玩多大呢。我只知道我认识的林星,是个妙人儿。”

我未语泪先流。

沅星皓温柔中带着点做作地说:“你也不用太感动啦,我们是好兄弟嘛。这么点小事,你干吗热泪盈眶啊?”

我说:“不不,我这不是热泪盈眶,我这是忧虑的泪光啊!我身上的上一桶脏水还没晒干呢,你这么随随便便搂我的脖子,别人还以为我狐媚功夫多了得,一边被神秘富豪包养,一边还和校草玩暧昧。呜呜呜——你说我冤不冤?”

沅星皓赶紧跳离我半米远,懊恼地说:“唉,怪哥们儿,是我思虑不周。”

这回,我是真有点感动了。因为我看出来他那自责是真自责,着急也是真着急。

沅星皓开车接我去龙川,才进店,以前滑板社的阿正师弟就迎了出来。他还是那身小肌肉,还是那张娃娃脸。

“阿正你别这么客气,我们自便就行。”我笑着说。

阿正“嘿嘿”一声傻笑,周到地把我们领进包间。

“干吗坐包间啊,大厅多有气氛,沅星皓,你定的包间啊?”

我看向沅星皓,而他抬了抬眉毛,无辜地否认道:“不是我,是阿正特意招待我们的吧?”

“真的不用这么客气,把包间让给需要的人吧,我们坐大厅去。”我转身要往外走,却被阿正一把拉住。

真不愧是练家子,他的手就像一把铁钳子,疼得我龇牙咧嘴的。

“抱歉。”他立刻放开我,但坚持道,“林星师姐,听我的,今天你们就坐包间里吧。”

“为什么啊?”我不禁好奇起来,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道,“你今天不把理由说清楚,我可不坐这包间。”

阿正微微涨红了脸,犹豫再三,终于开口说:“是你自己要问的啊?”

“嗯。”我点头。

“今天,乔杨师兄也在我们店吃火锅。”阿正小心地说。

以前我和乔杨好的时候尽人皆知,最后闹掰的时候,虽没昭告天下,但天下人也都主动分享了八卦。

“你坐大厅,我怕你撞见他,尴尬。”阿正补充道。

“哈,哈。”我干笑两声,转身就往大厅走,“怕什么尴尬啊?我和他又没什么,不就是以前认识的朋友嘛。沅星皓,我们今天就坐大厅,怎么样?两个人吃火锅本来气氛就不够,坐包间冷冷清清的,算什么嘛……哈哈哈——”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逞强,可能是想证明对我来说,过去的真的都已经过去了吧。

我觉得再见乔杨并不是什么太艰难的事,上次我们在星巴克偶遇,双方都情绪稳定,表现优异,可以打五颗星以资鼓励。可我坐在火锅店的大厅里,心里知道乔杨也在这家店里,我们可能会遇见,也可能不会遇见,而我似乎想与他遇见,又不想与他遇见的矛盾心理,简直比薛定谔的猫还要挠人心。

那天的火锅一点也不好吃。

沅星皓叹了十次气,大概是觉得我太煞风景,对不起他点的一桌小肥羊、小肥牛的。

“哎,你说你想见乔杨吧,那就直接上去敲门;你要不想见他吧,我们就坐包间去。你说你在这儿枯坐着,脸上的表情跟放动画片似的,是要干吗呢?”沅星皓终于忍不住开口问我。

“没干吗,练定力。”我搪塞他。

“要不我上去跟他打个招呼,你跟着我,假装偶遇一下?”乔杨和沅星皓的关系也不错,一开始是同班同学,后来沅星皓留级,他们才成了师兄弟关系。

“别,我谢谢您嘞。”我敬谢不敏,且故作高深地说,“我不喜欢刻意地安排,我喜欢命中注定的相遇。不跟你说了,我上个洗手间。”

三分钟后,我在洗手间遇到了我的“命中注定”——不是乔杨,而是文芊夏。

多年不见的文芊夏,果然如宝拉之前所形容的那般,比记忆里的样子更楚楚动人了。虽然疑似打了瘦脸针和垫了一点点下巴,但眼睛、鼻子都是原装的。

我进去的时候她正对着镜子补妆,从镜子里瞟了我一眼,然后又专注于涂抹自己微微嘟起的红唇。

“服务员,最里面一个隔间的纸篓满了,你记得换一下。”

我反应了两秒钟,才意识到文芊夏发话了,并且对象好像还是……我?!

因为洗手间里就只有我和她。

可她为什么叫我“服务员”?我低头看了看自己,除了裙子的颜色和“龙川”的服务生制服撞色之外,我哪里像“服务员”了?她是故意的吧?

等不到回应,文芊夏扭过头来看了我两眼,微微讶异地挑着眉甜笑道:“呀,这不是我们林星嘛。”

我白她一眼,懒得理她。

她却好像谈兴甚浓:“哎,在这儿我们都能遇上,真的好巧啊。我算算啊,我们有几年没见了?两年?三年?”

“我记不得了。”我对她微笑,“反正见不着你的日子,都是好日子。”

文芊夏的表情管理到位,笑意不减地问道:“那见不着乔杨的日子呢?”

我知道她这是在刺激我,但我还是成功地被她刺激到了——因为我没想到,乔杨竟然是和文芊夏来吃火锅的。

他们还没断交呢?看这样子,关系好像还不错。

乔杨和任何人在一起我都可以发自内心地给予祝福,但文芊夏,真的不可以——这个女人是恶魔,手上沾着我的眼泪。

我猜我的表情肯定瞬间就变了,因为文芊夏笑得更美艳动人了。

在这方面,文芊夏和我出奇一致:就是看著对方过得不好,自个儿心里才痛快。

我输人不输阵,冷笑一声:“那些小孩子过家家的事我早就忘了。倒是你,还紧追着乔杨不放呢?上位成功没?”

文芊夏的眼神一闪——我突然就乐了,看来乔杨还挺“洁身自好”,这个女魔头还没得手呢。

文芊夏果然没让我失望,被我刺激了之后,就口不择言地羞辱我:“也是,你当然轻轻松松就能放下,毕竟洛瑞行又帅又有钱,比乔杨有过之而无不及。可他再好,你也不过是他众多女朋友里的一个。说白了,你就是一个玩物。我劝你还是见好就收,早点上岸,清清白白做人,找个接盘侠结婚生子得了。”

我因为心情大好,不愿跟她打无聊的嘴仗,只淡淡地说:“你呀,还是多下点苦功夫继续钻研乔杨吧,我的事不劳您操心。”

我带着嘲讽的笑容拉开洗手间的木门,然后笑容就顿住了——

我看到门口男女共用的洗手台前,乔杨正慢条斯理地洗着手,水声“哗哗”的。

这世界上最博大精深的汉语大概也无法形容那一刻我的心情。我只好情不自禁地在内心默默地吼了一句:What the fuck!

看来我平时太少烧香,天真是要亡我了。

鸣泽:还是一样!快去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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