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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子夫

雨霖铃之羊脂白玉 半夏谷 4385 2019-04-15 15:21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初夏无风,夜凉如水。

寒兰香逐渐馥郁,刘珺踩着佑宁的背,抱着我下了马车。兰兮小筑,支起了珍珠攒起的兰花灯,为这傍水而建的仙地,添了几分昏黄的人间色彩。依偎在刘珺的身旁,揉揉眼望去,蓦然生了一分家的温馨。

这是属于我和刘珺的家,心里念道。老天也不是特别讨厌我,至少愿意施舍给我幸福的感觉。

“珺哥哥,念奴绣好了香囊。”念奴糯糯的欢快声隔着一丛翠竹都能听到。

她那双胖乎乎的小手高高地举起一只雪缎香囊,红扑扑的脸蛋绽开甜甜的酒窝,脚镯上的铃铛因她拽着小白虎到处蹦跶而发出叮铃铃的响声。

“鸭子绣得不错。”我昧着良心,称赞了一句。

老实说,这鸭子绣得奇丑,眼珠子睁得跟铜铃般大,背上的羽毛张开成一把扇子,一双黄色的脚还缺少一根趾头。

忽然,念奴扁扁小嘴,哇哇大哭。这哭功,真心学不来。连小白虎都习以为常,趴在她的身旁,眯一会儿觉。

“阿胜一定会喜欢念奴绣的鸳鸯香囊的。”刘珺接过香囊,摸着念奴毛茸茸的脑袋,笑道。

鸳鸯?我捂着嘴巴,忍不住偷笑。这绣工,放到现世,也是倒数第一。

“那胜哥哥看到香囊后,会不会八百里加急给念奴带洛阳的樱花羊羹呢?”念奴转着圆溜溜的眼睛,泛着泪花,笑道。

八百里加急?我冷嗤了一声。夏念奴,你以为大汉是你的胜哥哥开的么?八百里加急,是用来传递军情的,严肃得很。

刘珺摇摇头,并不答话,瞅到念奴的眼眶又开始汹涌了,回了她一个冰冷的眼神。念奴立刻带着一张翘得老高的樱桃小嘴,跺跺脚跑开了。

“佑宁,八百里加急,寄给阿胜。”刘珺笑道。他将那只长得像丑鸭子的鸳鸯香囊扔给佑宁,寒潭眸子里,溢满了宠溺。

佑宁道了一句诺,便退下,顺带冲鼓起腮帮子的我,使了一个嘲弄的眼色。

晚膳后,我拉着刘珺闲聊一会儿,并没找到合适的时机提及刘彻和司马相如的那点破事,就去歇息了。大约丑时,我喊了几声相公,见刘珺没有反应,便蹑手蹑脚地溜出寒兰阁,沿着曲曲折折的小径走,转到香兰阁时,偷了两个热乎乎的烤鸡腿和一笼海参丸子,悄悄地从后门出去。

我在后门的墙壁敲了七声,一升一降交错,颇有节奏感。接着,一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七八岁小孩端着一个破碗,泣道:“夫人行行好,给块鸡腿吧。”

我掏出用荷叶包好的烤鸡腿和海参丸子搁置在他的碗里,又发现他冷得瑟瑟发抖,便解下紫烟罗袄子,蹲下来披在他的身上。可这个家伙见到海参丸子两眼亮晶晶的,狼吞虎咽起来,差点胳膊肘一拐将我推倒在地上。

“堇姐姐,襄王没给你饭吃吗?这么弱不禁风。”小家伙毫不客气地学着大人的腔调,恼了一阵子,又继续啃起鸡腿。

“滇南之北,零露瀼瀼,有山茶兮,红袖添香。教熟长安城所有的孩童,唱会这句。”我将一袋子铜钱塞进紫烟罗袄子里的口袋,轻声道。

小家伙啃完鸡腿后,才皱起眉头,用手擦擦嘴角的油渍,嘟囔了一句:“真麻烦。”

待看着他的小身影逐渐模糊时,我叮嘱了一句注意安全,他不耐烦地挥挥手,仿佛在抱怨我的啰嗦。

这就是我在长安城的眼线,人称孩子王的七叶。去年冬天的雪地里,捡到他,起初以为他是个哑巴,养了十几天都不说话。

再回到寒兰阁,还没躺好,就被刘珺翻在身下了。

“刘珺,睡不着。”我拖长了尾音,恼道。

“哦,本王也不睡着。”刘珺勾起魅惑的笑。

“现在很困了。”我故意打几个哈欠,道。

可话音刚落,一阵刺痛袭来,他已经迫不及待地进入我的身体。

“阿珺相公,累。”我可怜兮兮地道。

然而,他置之不理,加快了速度,并在我的身上落下一朵朵红梅,到最后,哭着喊着求饶,折腾到天蒙蒙亮。

睡到日上三竿,浑身骨头酸疼,数落了刘珺许久,才艰难地爬起来。摸摸凸起的肚子,不得不佩服刘珺的孩子呀,这么不懂节制都活得好好的,还时不时踢我一脚。

糟了,答应过刘彻,今早要去平阳侯府接卫子夫去司马相如的屋舍的。该死的刘彻,还不允许我搬出他的名字,而平阳公主本就不大喜欢我。转转脑袋,意识到他们刘家的人,没几个对我好的。呜呜,不知道需要费多少唇舌才能向平阳公主手中借到卫子夫,是份苦差事呢。

据说卫子夫第二次回平阳侯府后,从一个烧火丫鬟跃到府中的首席歌姬。而且,这首席歌姬,只传歌喉如出谷黄莺,却不见其美貌,因为平阳公主一直舍不得用来招待宾客,以致于卫子夫的神秘感剧增。很多皇亲贵胄都向平阳公主讨卫子夫为妾,一来添双筷子的事,不差这点小钱,二来卫子夫的名字是个好兆头,又是子又是夫的,冲冲喜也不错。当然,平阳公主果断拒绝了这些献上奇珍异宝的达官贵妇,对外称道,待卫子夫亲如姐妹,一心为她求得有情郎。哈哈,平阳公主这可是爱屋及乌吗?

于是,胡乱地洗漱一番,抓了几个搁置在食案上的灌汤包子,便催促着仆人备好马车,前去平阳侯府。

半个时辰后,平阳侯府到了。远远地望见佑宁翘起兰花指捂着嘴巴笑,顿时拔腿就跑,偏偏刘珺大步流星地过来,直接揽我入怀。

刘珺穿了平日里少见的雪缎曲裾,白玉簪束发,腰间系着我亲自绣给他的水蓝香囊,在阳光的映照下,融化了一些冰冷,轮廓也柔和起来,衣袂飘飘之际,恍如贬谪到凡间的仙子。

我不禁去抚摸他的脸庞,可越是努力将他看得真真切切,越是产生莫名的不安,仿佛梦里那位骑着白马、穿着蓝色燕尾服的男人,转身时蓦然化风而去。因此,我踮起脚尖,试图通过吻他的嘴唇,去感受他的存在。温温热热的,像牛奶般柔滑,我傻傻地笑了。

“山野丫头,真是不知廉耻。”平阳公主的一声冷嗤,将我拉出了游离状态。

意识到自己当众吻了刘珺,蹭地一下脸颊烧成红晕,耷拉着脑袋,恨不得找个洞钻进去。可恶的是,刘珺还特意掐了一下我腰间的肉,逼迫我疼得昂起头。

抬眼处,平阳公主穿紫罗兰骑射装,亦如初见般英姿飒爽,只是眉眼间丝丝牵绊的忧伤,平添了几分女人特有的柔美。

“皇姐不是想学百步穿杨的箭法?误了时辰,本王可就无瑕奉陪了。”刘珺道。

平阳公主瞟了一眼我,拍拍刘珺的肩膀,狡黠地笑道:“襄王若是偏爱野味,本宫送你几位**得好的,在小树林起火也没问题。”

这个平阳公主,跟我无冤无仇,老玩针对。我气得推开噙着诡异的笑的刘珺,拉上佑宁,径直去府里寻卫子夫。

平阳侯府,比兰兮小筑的规模大了一截。我逮到一个丫鬟,便追问,最终来到了府里北边的角落。而佑宁跟他的主子学坏了,一路上双手交叉着,装聋作哑的,完全不帮忙。

北边的角落,比较偏僻,和平阳侯府的富丽堂皇格格不入,倒有农家小院的质朴。低矮的茅草屋,升起袅袅青烟。几只麻雀在结着青涩的橘子的树上叽叽喳喳地唱歌,树下的几米外是一口水井,躺着几朵不知名的野花。水井的对面是一个石磨,残留着黄豆渣子,旁边的石凳上摆放着晒鱼干的箩筐。靠近牵牛花攀附的篱笆的,种着绿油油的青菜。

我敲敲门,无人应声,便走进了。正对门的厅堂,摆放着一张烧了两盘野菜的桌子和两只木凳,桌子的一脚缺了一段,用石头垫着。

这野菜,若放在以前,我会扁扁嘴,不肯吃,但今早出来得匆忙,有些肚子饿,忍不住偷吃了几根,味道清甜,没有意料中的涩味,快赶上兰兮小筑里最拽的厨娘南宫姑姑的水准了。

忽然,砰地一声,卫子夫从里边的厨房走出来,抱着的一把铜锡剑,掉落在地,吓得我颤抖一下,野菜呛到喉咙里,咳嗽了半天。

“堇姐姐过来了。”卫子夫先是吃惊,尔后恬淡地笑道。

她穿着灰色麻衣,三千墨丝用粗绳挽起,白皙的脸蛋虽被油烟熏染,但那双水雾朦胧的杏眼遮掩不住她温婉的气质,宛若拔去刺的白蔷薇。

我仔细瞅了一眼铜锡剑,那是我和卫青一起在铁铺里从平阳公主手里抢来的。这把不起眼的剑,原名湛卢,可是欧冶子所铸,被我赖皮地改成了七星流风。这铜锡剑,明显有柴火灼烧的痕迹,卫子夫不会用来当烧火棍吧?

没来由地心酸,我掏出手绢擦拭去七星流风的尘土。卫青明明在龙城之战立了大功,可那些势利眼上书时只大提刘珺的功劳,以致于刘珺辞去大将军之后又被刘彻不情不愿之下封了大司马。我在刘彻面前嚷嚷了好几次,还建议将卫青纳入内阁机构,结果一向惜才的刘彻居然拨卫青去修筑建章宫,真是英雄无用武之地。

“青儿,估计是路上耽搁了,很快就回来了。”卫子夫端了两碗鸡汤过来,笑道。她笑起来,很安静,给人邻家姐姐的亲切感。

卫子夫又去炒了一盘青椒鱼干和盛了两碗饭,才摆好筷子坐下来,纤纤素手擦去额前的汗水,俨然贤妻良母的模样。

佑宁从袖口抽出一枚银针,在饭菜中仔细地测试,直到判断银针无色,才舒展眉头,请我们慢用。

我尴尬地朝卫子夫一笑,转而打定主意支走佑宁,便笑道:“佑宁,你去找府里的厨娘多送几道我爱吃的菜过来。”

可佑宁挺直了背,笑道:“襄王嘱咐了,必须寸步不离地看着堇王后。”

卫子夫听到堇王后三个字,温婉的面容中掠过一缕隐隐约约的酸楚,接着继续细嚼米饭。

我瞪了佑宁一眼,喝了一大口鸡汤,立刻消了气。这鸡汤,加了新鲜的松茸,至少用文火熬了三个时辰,滋味极美。

“堇……王后怀有身孕,多吃点。”卫子夫将她的那碗鸡汤递到我的面前,笑道。她似乎不大能接受我的王后身份,吐出那两个字很生硬很慢。

我推辞了一下,没能抵制住松茸鸡汤的诱惑,舔得干干净净的。吃饱喝足之后,我终于想起此行的目的,又结合了一下道听途说,问道:“子夫不是做平阳公主的首席歌姬吗?现在看起来像农女多点。”

“侯爷召子夫侍寝时,子夫告知了自己已经不是处子之身,拒绝回去,差点被卖到歌舞坊。公主心善,将子夫安置于此。外面的那些传闻,是公主故意散播出去的,怕府里有乱嚼舌根的,毁了子夫的名誉。其实子夫哪里有清白可言。”卫子夫笑道,仿佛在说一件与自己无关紧要的事情。

然而,我听后,久久不能平静。在古代,一个女子的清白如同生命般重要。否则,窦绾在被玷污后,也不会一心求死。

卫子夫,和《史记》所述一样,是女人中的典范。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作者有话:大家想看念奴和刘胜的船戏不?哈哈,暂时没有,大部分用的第一人称,看不到。有兴趣的可以留心一下每个章节的第一段和最后一段,要么点题,要么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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