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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章轮回花开十六年的白帝城孤树下

北洋捞尸档案 落花非烟 4697 2019-04-15 16:04

  

得到了新娘的那一瞬间,就像得到了世间最渴望的东西,饥饿的身体像无洞底般贪婪……

温柔香一佰不知时间过,一宿匆匆,春.霄恨短。

外面已鸡啼,天将破晓,新娘子正躺在我胸口上,说:“清河,时辰到,我们该上路了。”

“上路?美人儿,你想上哪的路?天路云端么?相公送你上去。”我正欲继续缠绵时,忽然五脏六腑如烈火焚烧,哗的一口鲜血喷在新娘子洁白如雪的身上,顿时染红万朵梅花。

“合卺酒里有毒……”这一瞬间,我番然清醒,什么前世金生都只是过眼云烟,只有五脏六腑如烈火焚烧般痛苦。

小莲却脸上露出一丝微笑,说:“清河,我在棺中等待了千年,只为完成一生夙愿,与你泉台作新房,与君合卺醉千秋。活着有太多的变故,唯有死去才能将最美好的一刻永久保存。我等了一千年,也恨了一千年,只要你肯陪我永守这一刻,一千年的恨将如过眼云烟般消散。”

说着,她便吮着我唇边的血。

这一刻,昨夜宛如一梦醒来,毒药在身体里翻腾、折磨、燃烧着。

最后心脏骤停,无论怎么呼吸,怎么挣扎都无济于事,无法让心肺复苏。

魂就像离开了身体一样,看着自己的身体无边地垂落,而小莲也一口鲜血狂涌而出,染红了我的胸膛。

“生不能共眠,死可共枕……”

我模模糊糊地看见小莲一边吐着血,一边伏在我的胸膛上。

“恨了一千年,我倒底在恨什么?恨谁?”

她戴在头上的那朵金菊竟刹那完全绽放,绽放出七色花蕊,美丽如梦幻。

这不是什么金菊,而是黄泉之花,当它绽放出七色花蕊时,将由死转生,一死一生为之轮回。

这一刻,我是胡河生,此前的前世种种不过是以唐叔留下的大梦轮回秘术所召来的刘清河残魂,回忆起的千年记忆。

既然他只恨刘清河,我只有挺而走险!只要能救万人,死我一人又如何?

唐叔留给我的那张留言,最后一句话便是‘以死换生,亦为道,死又何惜。’

我本以为必死无疑,只要能救回镇上数万人,以死换生,死又何惜?

当七色花蕊绽放时,隐隐嗅到了世上最香的花香,宛如让人陷入永生无法醒来的梦幻之中,那一朵金菊最后竟蜕变成一朵七彩莲花。

也不知过了多久,耳边再听闻鸡啼,我像三魂七魄归位入窍似的,最后猛地睁开眼,正想坐起来时,发现小莲正静静地躺在我胸口上。

血依旧染红了胸口,这不是梦,也无法时光倒流。

她头上的那朵黄泉之花已不见了,右手掌心随即感到一阵火烧般的灼痛,张开手掌一看,只见掌心中印着一朵七色彩莲。

这是黄泉之花开出七彩花蕊后蜕变而成的轮回之花!

李召平最后竟牺牲了黄泉之花来换回我一命!但黄泉之花已与她的残魂一起融入小莲的身体,完成了夺舍转生,与其魂魄相融合。

牺牲了轮回之花救回了我的命,代价就是永远失去了最不想失去的人。

哪怕这个人并不是我最想取的,却是最关心、最想保护的人。

我活了,小莲却随着黄泉之花枯萎而魂飞魄散。

不,黄泉之花已蜕化为轮回之花,长于我的掌心中,这一朵七彩莲花就是她。

我给小莲穿上了最美丽的嫁裳,背着她走出了新房,大厅之中尽是纸人纸马,而屋梁之上,却吊着七具尸体,正是**宝一家。

看他们脸上手上的尸斑,已死去两天。

天亮了,万道金箭映在小莲的脸上,竟如安祥睡去的少女。

街道上到处一片狼藉,刘太奇正组织着堂口的所有兄弟清理金沙街的尸体,送到义庄里一起烧了。

金沙街住着六十多户富户,一夜竟绝了四十多户,只有那些捐助治理尸花之祸的人家得以保存。

看来昨夜军队没冲进镇里大开杀戒,李大锤正扛着一具尸体,看见我的便将尸体扔到一边冲了上来,激动地说道:“小爷,你昨晚上哪去了?是不是与魇魔的转生之身大战三百回合?你真是好本事啊,昨晚差点就被军队冲进来屠镇了,幸好四爷一人镇住了两千人的军队,那可是两千多支枪啊!直到鸡蹄破晓时,所有中了尸花的人突然间全好了,领兵的才留下五百来人协助治安,领着其余一千五百人离开……”

这些留下来的兵除了协助治安,还将昨晚趁乱作恶的人全拉到菜市东审问,一经核实,就地处决打靴。

尸花之祸就此了结翻篇,四爷在这一夜里封神,被人到处传唱他的威风,并没有多少人知道解决掉黄泉之花的人是我,而我也并不想公诸世,因为这会给小莲招来百世辱骂。

谁是谁非没人能说得清楚,我能做的,就是给她一个名份、有个归宿,到了阴槽地府后也不会受小鬼欺负。

我虽然没有在此事中沾到很大的光,那些受过免费药汤救命的人却是将我当成了活神仙,甚至有懂道行的人发动万民向天请愿,给我和四爷建了一座河神庙,庙址就在大码头上,庙门望江,以保航运平安。

有了万民请愿,老天爷似乎睁只眼闭只眼,不忍惩罚我们爷俩。

就算要惩罚,也没什么好再惩罚的,两条大光棍,无儿无女,财不过三天,一辈子只能捞尸过活,世上还有比这更落魄的人么?

虽说生活看起来比普通人家落魄,能做自己最喜欢做的行当,也算是小幸。

至于小莲,四爷说,她被轮回之花转生过,死不能入土,也不能火化,否则会不入轮回,永不超生。唯一的破解之法就是船葬,让船流着大河之水将她带入黄泉之中,既是从黄泉而来,就要回到黄泉去。

只有这样才算尘归尘,土归土,拥有一丝再入六道轮回的机会。

送小莲乘船归去的那一刻,我总感觉她身体里有什么东西在暗自凝结。

莫非小莲还没完合死透?还有一线生机?

我想将船拦下来确认,却被四爷拦住了,说:“人死不能复生,此后尘归尘,土归土,你的命该如此注定,想逆也逆不了。”

说完,他便转身离去,总感觉四爷有什么瞒着我,心中生出许多荒谬的猜测。

若小莲真的没完全死去,会不会暗结胚珠?四爷不希望看见此事发生,才会骗我不能火葬也不能土葬,而是直接送她下黄泉,永不见天日。

又或者那魇魔的残魂犹存?永镇黄泉才是最好的方法?

脑子里正胡思乱想时,突然看见江上出现一艘小摆船,引领着小莲的船棺航行。

那不是送生的摆渡船么?

船上的摆渡人不是别人,正是我已有三年未见的干爹伍六奇!

它回头冲我笑了笑,隐隐听闻一把阴侧侧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十六年后白帝城,孤坟老树下。

十六年后白帝城?孤坟老树下?这是什么意思?

当我再回过神来时,摆渡船早已带着船棺驶进了鬼门关,再寻不到半点踪迹。

时间匆匆,白去苍狗,三年时间就这般过去了。

自打袁世凯下台、护国大战结束后,世道并没有变得好,而是变得更乱,北洋政府四分五裂,各省军阀各自为政,大大小小将近千个军阀,小的到县,大到的省。其中以直、奉、皖三系军阀三足鼎立,明面上各自为政,暗地里相互争斗。

内战打得天昏地暗,民不聊生,土匪横行,只要手里有枪都能建番号,土匪当大帅。

西北奉天军称霸西北以后,少将军张汉卿被扶正,此后远渡重洋二次到德法两国游学,其间给我来个两街信。第一封是提到他在游学中遇到的见闻,第二次是说他老爹张作霖大帅逼他相亲。

前后两封都只字不提张怀姗。

三年了,小姗音讯杳无,虽然过去的一切都翻篇了,每每想起往事,总像有一块搬不走的大石头压在胸口上,痛得无法呼吸。

但日子还得过,若不能相守走下去,见面不如怀念。

小莲虽没有入土,我却给她建了座衣棺冢,在墓旁挖了个小洞,愿空穴来风传去音讯。

而四爷,他退隐后,基本上不下河捞活,就守呆在义庄里烧烧尸体、做做法事打打斋。哪天没米开锅了,就带义庄里的伙记去做做白事,赚几顿饭钱。

至于黄姑娘,它一年前渡过了五百年大劫,然后就被一只黄元大仙找上门来,说要收她做徒弟,带她到深山里修练十来年再回来,所以现在我身边并没有仙家。

没有仙家,下水后没有遇到大事还好,遇到了大事没个得力帮手就有些麻烦。

这天,艳阳高照,没什么活捞,我正躺在捞尸船上研究着唐叔留下的那本退魔录,此书已看了不下一百次,每次都看没两页就头晕目炫睡着了。

虽然如此,还是每看一次,都有一点小进展,现在已看到了第四页,亦如从前那般,看着看着就昏昏入睡。

昏沌之中,竟梦几了三年多没再梦见的那双血红的眼睛。

朦胧之中,那把苍老而阴沉的声音再次响起:马家小儿,你的身体是我的,我就快要出来了,哪怕你躲到天涯海角都没用的!多则五年,快则三年……

就感觉就像被鬼压床,想反抗也抗抗不了,正在此时,突然嗅到一阵莲花清香,瞬间胸口一阵冰冷,打了个哆嗦,猛然醒来,看向龙桥寨方向。

“那才妖龙真的要出来了么?”

这妖龙简直就是我的梦魇,要是不想办法除掉,早晚要死在它的手里。

想要除掉这一条拥有近三千年道行的龙妖,靠我一人之力谈何容易?

心中已有了决定:是时候去黑龙潭找那条老泥鳅了。

莲花清香又飘来,忍不住嗅了嗅掌心间那朵彩莲刺青,顿时莲香沁心园。

就在此时,码头上有人高呼道:“姐夫,收信,你有一封来自奉天的信。”

送信的是小莲的弟弟黄小毛,刘太奇帮他在磁器口的重庆第二邮局里找了份邮差的活。

我已给小莲名份,将她的灵牌请回了家,黄小毛自然得叫我一声姐夫。

看他穿着这一身邮差服,简直就是个帅小伙:圆筒帽、蓝领装、笔筒裤……

他送完信后,聊了几句便离开了。

信是匿名信。

从奉天寄来的匿信名,除了汉卿还会有谁?可打开一看,字迹秀丽工整,显然不是男人所写。

信上写着:与君分别已三载有余,君可安好?时光任茬,却抹不去心中挂念,曾问过兄长,我与君过去是否认识,都给予否定。若不认识,缘何牵挂三年?过去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将来,既我心已有所属,若君未取,可否与君再会……

落款写着:张怀姗敬上,愿能于中秋前与君再见。

此信让人心久久不能平伏。她信中提及,其父已与晋军阎锡山之子阎广文商量过联姻事宜,只待她点头,便择日嫁取。但是她却对我这个想不起来的佰生人念念不忘,只求再会一面,若能续缘,便不嫁他人。

她约我在中秋节前去找她。

去还是不去?

现在离中秋还有四个月!

此信又回或是不回,如何回?

信无火自燃,烧成了灰烬,随风飘向远方。

或许不回,不理,不见,才是最好的祝愿。但这却是世上最懦弱最无奈的逃避借口!

八月中秋?我毅然决定北上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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