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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这漫漫长夜的是(二)

  

我们在专辑店里呆了好长一段时间,说真的,呆的时间未免也太长了,我们刚进店时透过玻璃门还能看见秋日里正午灿烂的阳光,现在却只能看见愈渐稀少的行人在昏暗中拉下的长长的影子,我们从披头士乐队的《昨天》听到平克弗洛伊德乐队的《月之暗面》,在一列列货架之间穿走,我甚至不太确定是否有店面会容许客人停留这么长的时间,这样不会影响其他人吗?但直到最后也没有人来管我们,事实上,我们见到的唯一的工作人员此刻正百无聊赖的坐在柜台后面,她用一只手撑着脸,一只手玩手机,充分表达了对这份工作的蔑视,以及对我们这些依然到这家店来买东西,而不是在网上订购的做法的不赞同。

这女孩照旧是我上次到这里来遇到的女孩,她照旧是戴着耳钉,仔细看还能看见嘴唇左边镶嵌着银色的金属物,那应该叫什么呢?明明是这样漂亮的女孩子,为什么会做这些看上去在伤害自己的事情?我始终想不清楚,而且我觉得这也不是该交由我去评判的事情,就算多少有些好奇,但自由的权利是每个人都该拥有的。

就像我现在,已经不想要待在这里了,即使这里的音乐很好听,摆设也赏心悦目,但我已经待在这里一下午了。齐萱也在这里待了一下午,为什么她不会觉得乏味呢?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朝齐萱看过去,只见她拿着一个连接着墙壁中间货架上的耳机贴在耳朵上,嘴角露出温和的笑意,这笑意既让我觉得迷醉,因为齐萱本身是个美丽极点的女孩,平时不是不苟言笑就是冷笑,此刻露出像是普通的女孩子遇到普通高兴的事情露出普通的笑容,却绽放出一股令我的心脏也停止跳动的魅力来。但同时我也觉得疑惑,甚至是心惊的,理由如上所述,在我的记忆里,齐萱从来就没有露出过这样的笑容。

她在听些什么?

庞大的好奇捉住了我,它像个巨人似的把我放在手心里,告诉我我得满足它,告诉我我得弄清楚齐萱到底在听些什么。所以尽管我深知好奇常常陪伴在危险左右,我还是奋不顾身的朝齐萱搭话了。

“你在听什么?”我问道。

那会是和这间店里现在正在放着的歌是同一首吗?

齐萱兴许是看见我嘴唇鼓动,又精通唇语,所以知道我在说些什么,朝我转过头,又或者尽管她戴着耳机却照旧是能听见我说话的,她没有发出声音,默默的把一边的耳机朝我递过来——这家店的耳机是两边的接耳处都能够自由旋转的式样,我猜想这说不定是为了迎合情侣顾客,现在倒是方便了我们。不管如何,我把齐萱朝我递过来的耳机接过,贴在耳朵上,现在我就与齐萱共同听着同一首音乐了。

“当你睁开眼睛的时候,你在看些什么呢?”

“云就在那里,在云之上又有什么呢?”

“当你睁开眼睛的时候,你在看些什么呢?”

“我知道你感到绝望,有时候还会觉得孤独”

“但你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希望你能够看见我”

结果绕来绕去,我们好像又和张曼华和她的乐队有了某种联系,我本来不想去思考这种联系,也不想去思考她的事情,在我看来,张曼华就是个精神有问题的人,说不定还是个变态——这两者的区别很微妙,我甚至也分不清——而和张曼华聚集在一起的人物,我也很难给她们褒义的评价,尽管这对王虎沉来说或许很难接受,我觉得我是并不喜欢这个什么潮水乐队。

但现在是什么情况?

我和齐萱站在一起,肩靠着肩,听着这首《我们所寻找的东西》。

我之所以知道这首歌,是因为我还留存着我和原慕樱一起去买的专辑,在进行我和王虎沉的冒险之前,我已经听过几次了,在进行冒险之后,又被王虎沉强迫着听了许多次,于是,虽非本愿,我还是对张曼华她们的歌熟悉了起来。

“你喜欢这首歌?”

我向齐萱问道。

齐萱一只手按着耳机,“还算喜欢。”

“有多喜欢?”

齐萱听到我的话,像是遇到什么罕见的难题似的皱了皱眉,“一一到十作为程度的话,我差不多属于六点七五。”

“还带小数位哦。”

“还带小数位。”齐萱点了点头。

这个女孩到底是什么样的女孩?齐萱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到现在也不清楚,唯一清楚确定的,是她的笑容着实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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