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奇幻玄幻 圣职者能与魔族相亲相爱吗

第十三幕 小女孩儿

  

法恩斯来到一处无人的巷子,左右观察确定没有目击者后就将所有拎着的东西丢入了异空间之中。

接下来,只要跟个普通的旅行者一样离开村落就可以了。

很好!第一次的魔族村落购物,完美!

就在法恩斯心情放松,甚至想要哼唱一首自己做的小曲儿时——

他看到了对于他而言绝对不能置之不理的事。

虽然因为距离原因听不太清楚声音,但那毫无疑问,是两个狼人在欺负一个有着动物耳朵的瘦弱魔族。

在黑暗种族中,狼人族也算是最为顶尖的存在了。作为长期与血族争夺地下世界王者的战斗民族,狼人族有着独有的骄傲:除了他们的死敌血族外,狼人族不会毫无缘由地对其他种族出手,相反在这个利己主义的世界里,只要是他们认定了的事情,即便赌上性命也在所不惜。在博卡族传播农耕时,为了保护博卡族牺牲最多的就是狼人族。

法恩斯清楚地知道自己接下来的所作所会为自己招致怎样的麻烦。

但他还是出手了。

两个狼人族注意到往这边走的看不出种族的魔族旅人,露出了暗示着“不要管闲事”的眼神。

法恩斯不予理睬,而是突然开始加速奔跑起来。

然后飞起一脚,踹翻了两个魔族。

其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没有反应过来就被突然袭击的两个狼人族在地面滑行了三四米后才停了下来,他们气血上头,想着要给这个不长眼的旅人一顿教训,却发现自己的身体动不了了。

短暂的思考后他们才意识到,这个旅人还是一个魔法师!

但是魔法师不都是只会躲在骑士后面远距离丢一丢魔法,等近了身之后就和废物没什么区别的吗?两个狼人可不是什么靠着种地混口饭吃的普通魔族,而是被猎人公会定为三级的赏金猎人,身高近两米满身都是强壮的肌肉,能够把他们二人一下子全都踹倒,那代表着这个旅人的身体素质最次也该是二级的赏金猎人,有着如此体格还会魔法,这货是什么人?

就在两个狼人族在脑袋里左思右想的时候,法恩斯扶起了有着猫咪耳朵的小女孩儿魔族。

小女孩儿伤的很严重,全身上下都有淤青和因为被打而产生的肿包,尤其是左眼,似乎连睁开都费劲儿了,法恩斯看到的时候,女孩儿已经连抬手护住要害抵抗都做不到了。现在也是,看那浑浊的双眼似乎连意识都在逐渐远去了。

法恩斯暗自咬了咬牙。

没有咒语,没有吟唱,他的身边浮现出了火和雷两种纯粹由魔素构筑出来的魔法球。

狼人族的眼中出现了惊恐的神情,他们想要求饶,却依然被不知名的魔法控制着连嘴都张不来。

火和雷的魔法球飞向了两个狼人族,法恩斯小心翼翼地拦腰抱起女孩儿,然后转身离开。他和那些有着变态兴趣喜欢虐待黑暗种族的贵族老爷不同,他才不想看两个狼人的惨状,反正也死不了,只会受到和女孩差不多的伤罢了。

本来不想用空间魔法,想要慢悠悠走回去的法恩斯因为抱着一个浑身是伤生命迹象正在缓缓流失的孩子,所以勉强自己用了两次空间魔法。空间魔法的涵盖范围很广,但最基础的绝对是瞬移,没有诀窍可讲,消耗的魔素量和距离成正比,法恩斯不是那种魔素量多到不可思议的天才,相反他虽然魔法造诣极高,身体内承装魔素的法核却要远小于正常魔法师。法核限制了他作为魔法师未来的发展前景,所以魔法协会里几位德高望重的佩戴有大丽菊徽章的老魔法师在谈及那个在圣耶夫洛瓦学院学习的法恩斯时都会轻叹一声诸神是公平的。

就在法恩斯思考着这个女孩儿能否被树苗接纳进入教堂的时候,他又感知到了来自树苗的联系,这种感觉和当时他第二次邀请迦卡妙时一样,所以他抱着女孩儿进入了教堂。

进入教堂的瞬间,法恩斯就感觉到自己本已经枯竭的法核竟然开始迅速填满了。而且不需要他做什么,树苗充沛而又圣洁的生命力量就开始治愈魔族小女孩儿的身体了。

法恩斯没有过于震惊,他都把树苗视为半个神明了。

治疗很快就结束了,女孩儿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睡着了。法恩斯将她安置在自己的床上,告诉娜娜等女孩醒了就告诉他,然后去厨房准备给女孩做点东西吃。

时间很恰好,食物出锅的同时娜娜可爱的叫声也响了起来。

法恩斯端着托盘来到卧室,小女孩儿魔族裹着被子缩在墙角,神情迷茫而畏惧。

“我是法恩斯,拜占奥教廷的教士,这座教堂的神官。”法恩斯很能理解女孩儿的心情,所以露出了一个非常温柔的笑容,“我知道你惊恐于一个人类神官为何会救你,我也不想说太多没有意义的话,先把这些饭吃了,养好身体后是回到那个村落还是留在这座教堂都随意。“

说着,法恩斯将托盘放在卧室的床头柜上,食物的香气刺激着长着猫耳的魔族女孩儿,连续几天都没能好好吃饭的她肚子已经开始叫了。但碍于法恩斯她根本不敢朝着托盘上无比精美的饭菜伸出手。

有着绅士风度的法恩斯带着娜娜离开了卧室还不忘记把门关上。听着渐行渐远的脚步声女孩松了口气,然后眼神盯住了法恩斯为她准备的食物。

法恩斯来到了礼拜堂并坐到了长椅上。他是一名教士,但并没有自大到能和自己的教父那样为整个大陆的人民带去诸神的荣光和恩赐。从小时候起他就在坚持做自己能够力所能及的事情。但偶尔也会无视自己能力的极限也要去做什么因而导致自己受伤,时至今日他还能记得自己当时鼻青脸肿的模样,但是不亏,因为他获得了一位名叫席尔瓦的女孩儿珍贵的友谊。

以人类的角度而言,他是不该去管魔族的闲事的,魔族嘛,被揍死了就揍死呗。反正对于人类而言,魔族但凡少了一个都是好事,何况还是被同族杀死的。如果今天看到那一幕的不是法恩斯而是其他别的人类,或许还会看的津津有味。小女孩儿又怎么样,魔族是不需要同情的。

但是当法恩斯看到女孩儿几乎都没有意识了两个狼人却还不住手后,他就抑制不住自己的愤怒了。是把女孩儿的身形同自己的青梅竹马小时候的样子重叠到了一起,还是单纯地同情心泛滥?法恩斯说不准。但他就是不想当作没看到。至于自己的举动会不会引起诸神的反感……异端中的最大异端都被他请到了教堂里,也没见他信仰的阿芙洛芙或者别的什么神降下神罚,那应该就是没事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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