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奇幻玄幻 要潇洒的活在黑暗的怪世界

第一百六十七章 小解精神摇摆(5)

  

(毛京羽的视角)

因为人在平静、情绪稳定的情况下是不可能生出这样的问题的。

人只有在情绪激动的时候才会偏离道德的轨迹,做出和问出一些违背逻辑道德的事情和问题。

如果一个人在情绪稳定的情况下还能问出这样的问题,那只能说明这人在精神上受过严重的创伤且留有后遗症。

这种后遗症一般为被害妄想症。

当然,重点不是问这个问题的人如何,而是回答这个问题的人将会如何。

如果站在扳道器旁的人是个自以为为大义所生的人,那么他的选择自然是选择多的人那边活下去。

他的理由自然是在无法避免危险发生的现在,选择最少的死亡是我应该做的。

当然,如果那个少的一边恰好是他的子女的话,而且他又很宠爱他的子女的话,那他的理由将会自动变成为什么犯错的人要由没有犯错的人承担责任,这是不道德的。

这便是人的价值选择,选择对自己最为有利的选择。

毕竟在不得不做的情况下,被几十对父母谴责,还不如顶着压力面对一对父母来得轻松。

如果这人在做这件事的时候有这么想过,那么这人还算是正常的。

怕只怕他连这么想都没有想过。

毕竟有时候人会无意识的选择对自己最为有利的选择,甚至还误以为这是自己的良知和道德,是一种善,是一种光环和慈悲,是上帝造物时的灵魂赋予。我便是主,我爱世人,将大爱赋予更多的人,使得这个世界更加的美好和安定。搞笑。

其实这一切终究只是价值取向的认知和最终的自我主义的决断。

也就是说不管是哪边死亡,都是不道德的。

也就是说只要是做出选择,那么这个人便是不道德的。

不论是思考它的结果,还是后续的步骤,在思考的瞬间便是已经被打上了不道德的标签。

也就是说不管是说出多么完美的答案,在说之前,在想的瞬间便已经是不道德了。

可想而知会是多么不道德的人才会想出这么不道德的问题。

如果这个问题只是用在犯罪上的答实录上的话还可以理解,但用在普通人身上,那真是令人难以理解。

现在这么一想,我突然觉得活在黑暗的玛娜的世界里或许还是好的。这里最起码可以做一个自己想做的人。

哦,对了。

想到这里,我想起了古代人,嗯,其实不管是哪个世界的古代都会有所谓的大义吧!而且也会传颂那些所谓的大义。

我记得异世界有这么一段故事,讲的好像还是一个官。

叫什么来着,好像是叫包黑子吧!

不对,人家也是有名字的。

哦,对了,是叫包拯来着。

好像讲述的是一段他杀死了犯官,也就是他的侄子。侄子叫什么来着,算了,一个配角都不是的东西似乎没什么值得在意的。

包黑子杀死了自己的侄子真的只是因为律法无情吗?

我看不见得吧!

只能说他的侄子在他眼里比不上律法重要,或者比不上他的名声重要。

我记得在古代有很多人把名声看得比自己的小命还要重要,更加别说还只是一个侄子了。

更何况这个侄子还是和他一同长大,在成长的过程中难免会有摩擦。

再说了,包黑子为官之后好像是远离侄子一家人的,正所谓远亲不如近邻,人心隔肚皮,这所谓的感情自然也不可能特别浓烈了。

说到浓烈,我便想起了最近看过的异世界的一些资料。

其中一个资料讲述的是外出子女对在家父母的漠不关心,以及对猫狗的情感远超自己的亲生父母。

我记得内容好像是在斥责那些不道德的子女的。

可是他们难道就不用脑子想想,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而不是只是一味的斥责呢?!

如果斥责能够起到完美的效果,那要法律干嘛呢!那还要真知和真性干嘛呢!

起约束作用的法律不就是为了以防万一而存在在这个世上的吗?

如果法律不是为了约束,那么法律还有意义吗?

古语有云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

也就是说法律如果不是因为约束而存在,那么我们岂不是经常犯罪了。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一而再,再而三,习之为常便会毫无顾忌。

所以说一个人经常会湿掉鞋子的话,那他自然会选择毫无顾忌的践踏河水。

反正鞋子必然会湿掉,那就让它湿的更加的彻底,这好像没什么不对的。

因此便会有那句话出现——小错不累,大错不犯。

换句话来理解便可以成为这么一句话——小罪不累,大罪不犯。

何为大罪,杀人罪,不可谓不大了吧!

法律对于这一切便如同河边的堤坝,它阻碍了人的鞋与水的接触。

人的鞋与水无法接触,那自然便不会湿鞋。

如同河边的护栏,它阻止了开车不小心的人冲入河里。

于是护栏便起到了守护的作用。

所以说法律其实是一个保护的过程。

但倘若护栏不固不稳,岂不是形同虚设,毫无意义。

如果法律都毫无意义了,那保护又如何存在。

小人物可以以什么为武器,法律才是他们最大的武器,人性和真知才是他们最大的盾牌。

小人物只有有了武器和盾牌才能与那些大人物搏一搏。

所以一切以破坏法律基础,企图让人与法律和谐共处的人都不可能是小人物。他们考虑的是大人物的阶层利益,而不是小人物的阶层利益。

而小人物若是将破坏法律的人的话语奉若真言的话,那么最终的下场只可能是待宰的猪仔。

于是乱世将不可避免。

所以玛娜世界的最高律法便是玛娜的规则,玛娜是至高无上的律法,绝不允许任何生命体触犯这个律法。

用一个另类的意思来说便是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也就是说法律必须要有绝对的执行权和判决权,决不可有一丝的犹豫和间隔在里面。

虽说人无完人,物无完物,可是百分百的事情还是能够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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