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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者,大同与天地!

  

老爹说,天生万物,总得排上那么点用场,即使是活着在这世界上走一遭,吃吃米饭也好。

所以,虽然比不上那些天生我才的家伙们,少年希望自己做一个抬头看见蓝天、睁眼见得着阳光的混子就好。

然后,老爹一巴掌打在他头上,连杯子里最喜欢的酒洒在地上都不管,说他没钱养一条咸鱼。

从那以后,少年就受到了最高委员会特务部队长官的体术教导,顺便被当做某个遭老光棍心情不好时出气的沙袋。

万幸,他身糙肉厚,经受住了和杀猪剥皮没什么两样的训练。

直到有一天,老爹发现自己肉搏都不是自己家熊孩子的对手了,就偷偷摸了一把枪给他,一脚把他踹出家门,给了几件衣服和一张面额惊人的支票,让他去外面周游世界。

男孩子,一点见识都没有,以后讨不到媳妇儿!不负责任的大叔,嗝着酒气,说着一本正经很带感的话。

本来还想申辩自己绝对没有偷喝糟老头子的宝贝小酒,少年迅速捡起自己周边的支票,一边嘀咕着男人的嘴骗人的鬼这句从隔壁大婶学来的话,一边像只没吃过饱饭的狼狗似的,窜进四十米开外的小酒馆儿,用两万大洋买了一桌子的好吃的,连碗里的糖渍都没放过,才心满意足的打了个饱隔儿,离开了养育自己五六年的水土。

一路走,一路吃,少年就像干瘪的海绵,疯狂地吸收着这个世界里的新奇事物。

见过最高山峰上的落日,领略过冰天雪地的苍茫,从断崖瀑布一跃而下,在火山口里烤鱼...

脱缰的野马,不知疲倦地探索着未知。

好奇心泛滥的少年,追寻着人们所流传的种种神迹,满心欢喜的寻找着能满足自己的存在。

数过龙种嘴里的牙齿,踹过精灵种的屁股;

高官富贵,一砖撂倒;穷凶极恶,拳打脚踢!

最后,少年认定,这个世界上没有比自己更要神秘的存在。

是的,没有,美丽也好,恶意也好,没有什么极致是能与自己的极致相提并论的。

无聊的要死!

在发送最后一条信息给老爹后,花了三四年走遍世界的他,抡起自己的小包,准备回家。

然后,少年误入了战场。

那个血肉横飞的新世界,那个没有正义对错之分的原点。

迷茫,不知不觉,煌君冥被这片危险却又未知的天地吸引,沦入了黑夜的烈火。

潜藏在血脉里的本能,召唤着他,大肆破坏,享受杀戮。

产生一种幽灵的预感,少年捂着胸口处狂跳躁动的心脏,发现了真理。

就像是坠入凡间的流星,那个人和她的那把剑出现在少年的眼前。

如同飞舞的枫叶,是赤色的蝴蝶,就像秒速五厘米的落樱,那份美丽击中了少年。

啊,我翻遍了这个星球,所想要看见的就是这个,就是这样能令自己心潮澎湃的存在!

天上地下,唯我独尊,只相信自己一个人的少年,人生第一次,产生了这样奇妙的心动。

最后,尚且不知爱为何物的他,低下自己骄傲的头颅,死皮赖脸跟了上去。

少年叫煌君冥,那一天爱上了一个女人,和一把剑。

女人是夜光千雪,那一天捡回家一个脏兮兮的小鬼,和一个孽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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