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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是最终boss好不好 玄渊天 3124 2019-12-12 11:33

  

其实在二次元写作网站上谈三次元的新闻感觉是违规的,但我还是想说下。

今天要做午睡时刷了下百度新闻,刷到了一个让我不能忘怀的新闻。

没错,就是那个最近传的沸沸扬扬的甘肃省庆阳女生跳楼事件。

6月20日,甘肃庆阳一位19岁的女生李某跳楼身亡。消防员却因没能把她救下来,伏在窗台上悲恸大哭。

直到这位少女坠亡后,悲剧才一幕幕揭开。如今,终于等来了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接受申诉,受理老师吴某涉嫌猥亵一案。

李某留给父亲一句话:“爸爸啊,哪有公理啊,都两年了,你还奔波个啥?”

当时看到这句话我就有点炸毛了,当时就从床上跳起来百度更深层的了解这个事件。

然而,我越深入这个事件越觉得其中的可怕。

我来复下盘。(客观)

让我们的视线回到两年前。

2016年9月5日的夜晚,高三学生李某因胃疼在教师宿舍休息。男班主任吴某前来探望时,在停电导致的黑暗中抱住自己的学生,强行亲吻了她的额头、脸和嘴巴,并试图撕掉她的衣服(在后来公安局的取证中,吴某并未承认最后一条)直到另一位老师推门进入。

李某第二天就去找学校的心理辅导老师,心理辅导老师却不顾她的反对,把情况上报给教务主任,后者将吴某叫去给李某道歉。吴某对她说:

“放我一条生路吧。”

“我知道你是一个善良的人,肯定不会毁了我。”

接着,他就无其事地回到课堂上。

这等同于学校领导对未成年的李某施加了压力:我和学校的命运,都将由你的善良决定。你要是毁我的名声,你就是恶人。

就我来看,这种话一丢下来,强行将学校荣誉绑在李某身上,别说李奕奕只是个未成年人,就算是个成年人,家长,面对整个学校,恐怕也没有几个敢正面刚的。

可以这样说:在李谋向社会主动伸出求救之手的时候,是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心理辅导老师,以及妄图息事宁人的主任,站在吴某的一边,把李某推向深渊。

再来看下一步。

李某还被教务主任等人警告不要告诉爸爸。但几天后,她还是哭着回家找父亲了。

李某回家后,不吃饭也不睡。李军明带女儿去市医院,女儿提出去妇科和心理科,并坚持独自前往。诊断结束后,她拉着父亲开药后回家了。

为什么要去妇科?

鬼知道那个吴某还干了些什么?!

在辗转于庆阳、上海、北京等地医院求诊之后,李某被诊断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父女俩开始了漫长的申诉过程,而学校、教育局则开始了漫长的踢皮球。父女俩又报了警。

学校没有换班主任,校长不但没有向李奕奕致歉,反而花了几个小时讲了自己的成长经历——以“你不过是被强制猥亵了,我可是不能升官了”的态度。

走到这一步,李某已经生病了,她受到了严重的创伤,但这时仍有弥补机会:只要校方和教育部门认真调查此事,一方面配合警方调查,看犯事一方是否构成刑事犯罪,要承担怎样的民事赔偿;另一方面,不包庇犯事老师,该开除的就要开除。

校方曾提出赔偿李军阳35万,并要求其不得上诉,但李军阳拒绝了。他始终认为,女儿需要的是一个“公平、合理的答复”。比如学校一个正式的道歉,比如令她满意的刑事处罚。

然而并没有。

不过可喜的是,第二年我们的公安机关终于反应过来了,对吴某进行了法律的制裁——

第二年5月,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吴某对李某构成猥亵,拘留10天。

7月,庆阳市教育局给出了对吴某的行政处分:由技术7级降为技术8级,调离行政岗位,从化学老师改任化学实验员;

这么来说吧,人家跑了一年,结果受到的处罚是拘留十天,技术降级和调离行政岗位与变为化学实验员看起来很严重,但不过只是让吴某损失了七,八百元而已。

这并非李某想要的结果。这不是猥亵是强制猥亵,甚至是**未遂,而当事人却还在教育岗位上。

这个过程中,李某多次自杀。今年春节前,她又试图服药自杀,醒过来后问父亲:“为什么要救我?”

而当事的学校是怎么看的?庆阳六中副校长称,吴某性格内向,现在情绪很差,有轻生念头。校方还派人保护吴某,防止他自杀。吴某大儿子在清华大学读书,被网友人肉搜索后也被爆出想退学。

校方这么担心犯罪者“可能自杀”,对方却活得好好的,每天照常上下班;而轻生十几次的受害女生,反而被其他老师称为“小题大作”。

比起憎恶吴某本身,我更为憎恶的是整个保护和维护性侵犯权益的官僚体系。他们才是滋生犯罪的最佳土壤。

在这一点上美国倒是做的很好。

就在今年6月,美国也爆出了高校的性侵案。有一位南加州的校医长期骚扰猥亵女学生,校方多次接到举报却未及时制止,受害者包括多位中国留学生。除了追究校医的刑事责任之外,学校也被起诉了。

与时同时,美国一牧师因猥亵中国留学生将受审,据预测,他最高或被判终身监禁。

反观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有木有感觉……

这罚的也太轻了吧……

如果不是李某最终以死“证明清白”,也许今天的舆论就会反过来围攻李某,怀疑她动机不纯,认为她太过随便,认为她在炒作。就像之前无数次的校园性侵事件当中,作为原告的女方,不得不陷入自我辩解的**大海当中;而被告,以及她想挑衅的秩序,就在岸上微笑。

一旦你成为受害者,你的所有过往言行,都将放在放大镜下被窥视,都将成为你“居心不良”的呈堂证供;而一旦成为被告,很多人会帮他找出“他也不容易”、“他是个好老师”、“他的课上得不错”,证明他是清白的。

人心,就是这么吊诡,你不得不服。

最为典型的例子我就举一个吧——“他还小,他只是一个孩子。”

这句话不知道为中国培育出来了多少熊孩子。

而更让我感到心寒的是,在李某将要跳下去的时候,还有一堆人在起哄:

“你倒是跳啊!跳啊!”

“大家看啊,从一点多跳到六点多还没跳下来,都把驴都怂栽倒了!”

“有本事你就跳啊,妨碍公共秩序我就要报警抓你了啊,哈哈哈哈!”

看热闹的那些人已经不是人了,我想我得用代替畜,生的“它”字来形容它们。

如果,心理辅导老师没有上报给教务主任,如果,李某得到公平、合理的答复,如果,公安机关重新立案,如果,我们能保护“性侵受害者”,如果,那些人在李某跳楼时不起哄,而是努力劝说,那么,一条鲜活的生命,就不会消失。

在李某死后,甘肃人民检察院开始重新审理案件了;校长也终于松口说,吴某为学校蒙羞、庆阳蒙羞——但是他没有说,包庇嫌疑人的校方,又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我写下这篇没啥意思,就是想让更多人知道这件事情的真相,不是被网上的水军误导。

水军:现在的小孩心里太脆弱了,动不动就自杀,不想想父母。

这样的评论我在那篇新闻里见过不少,清一色的这种评论,明显的水军无疑。

我只想说,你们赚这些钱不会遭天谴吗?!

最后,我想说一句:世间公道自在人心。

【因为一些原因,文中名字由某来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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