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

顾遇遥蜷在沙发里,指尖划过地图上那个叫“林家村”的小点,忽然抬头看向正在修相机的林波森:“我想去你的老家看看。”

他手里的螺丝刀顿了顿,镜头盖“当啷”掉在桌上。“现在?”他转过身,眼里闪着点意外的光,像个被突然点名的小学生,“冬天村里冷,路也不好走……”

“就想去。”她晃着脚丫,袜子上的星星图案蹭过他的膝盖,“想看看你爬过的树,摸过的鱼,想知道你小时候是不是也总爱蹲在地上看蚂蚁搬家。”

林波森的耳尖红了,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有什么好看的,就是个普通小山村。”话虽如此,却已经拿起手机查起了车票,“不过村里的老槐树还在,我小时候总在树下听爷爷讲相机的故事。”

出发那天,林波森拎了三大袋礼物,给三叔公的酒,给二婶的围巾,还有给村口王奶奶的芝麻酥——都是他前一晚拉着顾遇遥去超市挑的,说“不能让你第一次上门就空着手”。

火车转汽车,再换乘村里的三轮摩托,颠簸了大半天,终于在暮色里看到了林家村的轮廓。土坯墙围起的院子,烟囱里冒着白汽,路边的老槐树落光了叶子,枝桠在暮色里像幅水墨画。

“那就是我家。”林波森指着最东头的小院,门楣上挂着串干辣椒,红得像团火。

开门的是林波森的奶奶,戴着蓝布头巾,看到他们就笑出满脸皱纹:“森森回来啦!这就是遥遥吧?比照片里还俊!”

顾遇遥被拉着坐在炕头,手里被塞进个暖水袋,奶奶往她怀里塞花生:“尝尝,自己家种的,森森小时候总偷着挖没熟的。”

林波森在旁边挠头:“奶奶,别说这个。”

晚饭是土灶炖的鸡汤,香气漫了满院。爷爷举着酒杯,看着顾遇遥眼里的光:“我们家森森嘴笨,但心细,以后你多担待。”

顾遇遥刚想说话,林波森先接了话:“爷爷,是我该多担待她,她比我厉害多了。”他给她夹了块鸡腿,眼里的温柔比鸡汤还暖。

夜里躺在炕上,窗外的月光透过纸窗照进来,带着点土腥味的风从窗缝钻进来。顾遇遥靠在林波森怀里,听着他讲小时候的事:“那棵老槐树下有个蚂蚁洞,我总蹲在那看一下午,被蚊子咬得满腿包;后山的小溪里有小鱼,我和小伙伴摸鱼被冲走了凉鞋,吓得不敢回家……”

“那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相机的?”

“爷爷有台旧相机,说是他年轻时用的,我总偷偷拆开看,后来他就教我修相机,说‘镜头能留住日子’。”他低头吻了吻她的发顶,“现在才知道,最好的日子不用镜头留,在身边呢。”

第二天一早,林波森拉着她去看老槐树。树干上刻着歪歪扭扭的“森”字,旁边还有个小小的五角星,是他小时候刻的。“你看,”他指着五角星,“那时候想当解放军,后来发现,能给你拍照就够了。”

路过小溪时,他忽然脱了鞋拉着她下水,冰凉的溪水漫过脚踝。“小时候总在这摸鱼,”他弯腰捞起块鹅卵石,递给她,“给你,我们家的定情信物。”

顾遇遥捏着冰凉的石头,忽然笑了——这石头没有钻石亮,却比任何珠宝都让她心动。

离开时,奶奶往她包里塞了满满一袋花生,爷爷把那台旧相机塞给林波森:“给遥遥拍好看的照片。”

坐在三轮摩托上,顾遇遥回头看那个小小的村庄,老槐树在风里摇晃,像在挥手。“林波森,”她捏着手里的鹅卵石,“我好喜欢这里。”

“喜欢就常来。”他握紧了她的手,“以后每年都回来,给你看春天的槐花,夏天的萤火虫,秋天的柿子……”

车窗外的风卷着麦秸秆的味道,顾遇遥靠在他肩上,忽然觉得所谓的“老家”,从来不是地图上的一个点,是他长大的地方,是藏着他所有青涩和温柔的地方,是让她更懂他的地方。

她终于知道,为什么他总那么踏实,因为他的根扎在这样的土地里;为什么他总懂她的不安,因为他也曾在老槐树下,对着蚂蚁发呆,盼着有人懂他的小世界。

“林波森,”她声音软软的,“以后我们的孩子,也带他来这里摸鱼,看蚂蚁。”

他的耳尖腾地红了,握紧了她的手:“好啊,还要教他修相机,告诉他‘这是你妈妈最喜欢的人,用这台相机拍了她一辈子’。”

阳光漫过田埂,把两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像棵长在一起的歪脖子树。顾遇遥忽然明白,去他的老家,不是为了看风景,是为了走进他的过去,然后更用力地,握住他的未来。

他们的故事,又多了一页——关于土灶的香,老槐树的疤,和溪水里那块冰凉的鹅卵石。

都甜得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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