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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老很老的夏天】V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

1.

我叫钱多多,人如其名,是个好吃懒做、娇生惯养、胸无大志的公主病。

以上评价,来自于我青梅竹马的发小金泰亨。他总是拖着长长的尾音,讽刺意味十足的叫我的名字:“钱——多——多——”

我问金泰亨:“什么叫公主病?”

金泰亨起不耐烦的看了我一眼,从我头顶到脚嫌弃了一番,说:“就是像你这种,每天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衣柜里全是蕾丝、床下全是黄金、不知民间疾苦、脑袋只是用来做装饰,全世界都是粉红色的人生。”

“哦,”我十分认同的点点头,“没错,就是我。”

小学的时候,老师让我们写语文作文,《我的梦想》,我绞尽脑汁,最后写上:做一辈子的公主病。

那张试卷我得了零分,金泰亨得了满分,因为他的梦想是保护地球,维持世界和平。

从那时候起,我就知道,在人生目标和终极价值上,我和金泰亨是没得谈了;

“那我呢?”我忽然想到一个重要的事情,抬起头问金泰亨。

“你什么?”金泰亨不耐烦的看了我一眼。

“你说你要保护地球,维持世界和平,那么你也会保护我吗?”我看着金泰亨的眼睛,认真的问他。

金泰亨难得纡尊降贵的看了我一眼,正准备开口说什么,忽然门外响起钥匙的声音,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丢下手中的笔,飞快的站起身,一边以投怀送抱的姿势冲出去,一边大声喊道:“硕珍哥——”

而比我更快的,是金泰亨伸出了左腿,将我狠狠绊倒在地。

所以非常不幸的,当金硕珍推开书房的门时,我和金泰亨已经张牙舞爪的扭打在了一起,他扯着我的双马尾,我一口咬在他的肩膀上。

别说公主了,可能丐帮长老都比我此时的形象优雅。

金硕珍十分娴熟的走过来,一左一右把我和金泰亨拎起来甩开,抬了抬眼镜,斯斯文文的一笑:“谁先来?”

我十分有眼力,赶紧小跑上去,给硕珍哥又是揉肩又是捶背,十分谄媚的向他打小报告:“硕珍哥,他打我!他还嘲笑我笨!说我考试考零分!说我嫁不出去!”

“有出息,”金硕珍冲着自己亲弟弟微微一笑,“暑假作业还没做完吧?我看你也别做了,从今天起,每天六点钟起床,给我跑操场20圈,一直到开学,我都不会再给你一份零花钱。”

“哥——”金泰亨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

在那个家长对我们完全甩手不管的年月里,金硕珍亦父亦师,我和金泰亨的生杀予夺、财政大权统统掌握在他手里。

教训完金泰亨,金硕珍笑着摸摸我的头,安慰我说:“多多,不要怕,虽然咱笨是笨了点,但是胜在有钱,只要咱愿意,可以包养一百个金泰亨。”

我不解的问:“为什么是金泰亨?”

金硕珍颇有耐心的给我解释:“我是金家长子,家产都是我的,这小子一分钱都别想拿到,到时候一穷二白,只有去你家当倒插门。”

我十分悲天悯人的看了金泰亨一眼,勉强答应道:“好吧,等你以后落魄街头,无家可归的时候,我养你。”

金泰亨嘴角抽搐,一字一顿:“我谢谢你了。”

那一年,我和金泰亨十岁,大哥金硕珍十六岁,斯文懂事,成绩过于优异,拿奖拿到手软,声名远洋,是典型的别人家的好少年。

更何况他生得高高瘦瘦,脸已经长出俊美的轮廓,走到哪里都能引起女生们的尖叫。

那时候,在年幼的我心中,男人分为两种,一种叫金硕珍,一种叫别的男人都比不上金硕珍。

2.

我和金泰亨唯一能达到共识的一点,是我们都喜欢夏天。

我家和金家是邻居,住在市区最贵的江景别墅,独独这两栋,父母都忙着全世界到处做生意,我从小就学会瞒着佣人,从阳台爬到金家,跳进金泰亨的房间。

根我的自由自在比起来,金泰亨就惨多了,因为他要练钢琴。而金泰亨之选择选择了钢琴,是因为这是金硕珍唯一不会的乐器。虽然我并不知道和自己亲生哥哥较劲有什么用。

所以在每个金泰亨练钢琴的日子,我就从冰箱里抱出一个大西瓜,用勺子挖中间最甜的部分吃,趴在地毯上吹空调,看漫画书。

金泰亨似乎很喜欢弹钢琴,他可以在钢琴下坐整整一个下午。他的房间很大,漂亮的钢琴摆在左上角,金泰亨衣冠楚楚的坐在那里,窗帘不时在阳光下飞舞,我听不来好坏,没多久就躺在地毯上睡着了。

等我醒过来,通常已经是日暮黄昏,然后我会无所事事的找金泰亨打一会儿架,等着大哥金硕珍回家。

我不能理解金泰亨为什么喜欢弹钢琴,他不能理解我为什么睡觉总流口水。

“喂,金泰亨,”我一边吃着冰淇淋,一边用脚踹了踹金泰亨,“好无聊哦,你带我去打游戏好不好。”

金泰亨不理我,我就开始在地上打滚,滚到他实在受不了了,带着我去了城里新开的游戏厅。

金泰亨换了满满一桶游戏币,指了指大门口的老虎机,十分真诚的告诉我:“这个适合你。”

等金泰亨将他的游戏币全部输完回来的时候,我身边的游戏币已经由一桶变成了了整整三桶。

金泰亨目瞪口呆,喃喃自语道:“钱多多,投胎果然是个技术活。”

我和金泰亨从下午三点,一直玩到了晚上九点,在我掏空了所有的老虎机后,我换了一大笔钱,欢天喜地的往外走。

没想到,一出游戏厅的大门,一辆摩托车就撞在了我的身上。一群一群长得人模鬼样的混混们从车上下来,将我和金泰亨围了起来。

金泰亨一步上前,挡在我面前,我下意识的感觉到了危险。

这时候,从游戏城里走出一个长得凶神恶煞的男人,冷笑着说:“我当是谁呢,原来是两个毛都没长全的小鬼,没挨过教训,不懂规矩是不是?”

金泰亨冷笑:“赢了钱就不让走吗?”

为首的人走上前,一把拎起金泰亨的衣领,我尖叫了一声:“住手!”

我把包里的钱全部掏出来,扔在地上:“给你们就是了!”

男人恶狠狠的盯着我,吐了一滩口水:“捡起来。”

这就有点过分了,你有见过穿着七层蕾丝裙的公主弯腰捡钱的吗?于是我摇摇头,说:“我不。”

男人扬起一巴掌,正准备煽下来的时候,金泰亨不知如何挣脱了混混的手,冲到我面前,一脚踹向了男人的裤裆。

“第一,她说不捡,”金泰亨慢条斯理的说,“那就不捡。”

“第二,刚刚撞她的人,是谁?”

接下来发生的一幕,我一生都不会忘记。金泰亨像是不要命一样,向着刚刚撞我的人一头猛冲上去,冲着对方的肚子一阵拳打脚踢。

他们抓住金泰亨的额头,将他狠狠撞在墙壁上。

我惊天动地的尖叫了起来,好在游戏城本来就修在闹市区,听到小孩子的尖叫,有人立刻报了警,我和已经被打得偏体鳞伤的金泰亨逃过一劫。

硕珍哥是在派出所找到的我和金泰亨。

开游戏城的老板,显然在黑白两道都吃得开,坐在一片云里烟里和片儿警们称兄道弟,看到我俩的监护人来了,竟然还是刚成年的学生,戴一副眼镜,唯唯诺诺的哈要道歉,忍不住“噗嗤”乐了。

老板变本加厉,将我和金泰亨的恶劣行径告了个体无完肤:“小小年纪,就偷家里的钱出来打游戏,舞弊敲诈,还打架闹事,今天这事就算过了,两孩子领回家,好好教训教训。”

硕珍哥摘下眼镜,温柔的笑了笑,点点头,说:“老板说得对,小兔崽子,确实该教训教训。”

下一秒,硕珍哥面无表情的抄起派出所的凳子,对着游戏城老板的头直接砸了下去。

然后他慢条斯理的说完了下一句话:“坐在那里的,一个是我亲生弟弟,一个是我家童养媳,算是我半个妹妹,你再多说一个字试试?”

我和金泰亨目瞪口呆,嘴巴都要掉在地上了。

第二天,听说老板带着他的小姨子跑了,游戏城易了主,改姓金。

我和金泰亨再也不需要用钱换游戏币了。

于是,小学六年级的暑假,我和金泰亨联手,刷新了整个游戏城的全部记录,从跳舞毯到雷霆战机,从极品飞车到拳王,所有的no.1都是我和他。

我们终于握手言和,勾肩搭背,混迹于声色犬马之中,堪称游戏双雄,江湖扛把子。

如今回忆起来,那竟然是我最后一个无忧无虑的夏天。

这年夏天结束以后,我和金泰亨上初中了。

初中一个年级十七个班,金泰亨在一班,我在十七班。没错,在素质教育还不那么盛行的年代,我们都是以成绩论英雄。

新生典礼那天,我竟然看到金泰亨人模狗样的穿着白衬衫,站在礼堂中央,我仰着头望啊望,竟然从他的衣冠楚楚中,嗅出了一点硕珍哥少年时代的味道。

“哼,”我在心底想,“拽什么拽,你三岁穿开裆裤的样子我都看过。”

刚开始的时候,我并没有意识到青春期到底代表了什么。

我每天依旧乐此不疲,千里迢迢,穿越整栋教学楼,站在金泰亨的教室门口,大声喊他:“金——泰——亨——出——来——玩——”

整个一班一片哗然的哄笑。

金泰亨把桌子上的书猛然砸在地上,班上安静了,金泰亨十分不耐烦的站起身,走到我面前,说:“钱多多,你是笨蛋吗?”

我的英勇事件,迅速在新学校里传开了,有一次我在女厕所里,从别人口中听到“钱多多”三个字。

“十七班的那个钱多多哦,真是不要脸,天天跟在男生屁股后面跑。”

“听说她是金家的童养媳哦。”

“哎呀呀,她又笨又蠢,长得又丑,天天把自己打扮得花里胡哨的,还真以为自己是个公主了。”

我突然无师自通的,学会了“廉耻”两个字。

第二天,我在学校门口遇到金泰亨,发现所有人都饶有兴趣的围观我们,我盯着金泰亨校服上的学号,0001,再低头看看自己的学号,1000,那一刻,我再一次无师自通的学会了“自卑”两个字。

3.

我开始了和金泰亨之间,进入了一个说不出所以然的半绝交状态。

反正一班和十七班隔了那么远,我只要不主动去找他,我们基本上是没有交集的。

失去了金泰亨这个唯一的朋友以后,我渐渐变得沉默寡言。一个人没事做的时候,就我拿个很大很大的玻璃罐子,叠星星,听说叠999个就能许一个愿望,但是我实在懒得数,于是一罐子一罐子的叠下去。

再和金泰亨说上话,夏天已经结束了。

那天放学后,我忘记了拿作业,于是折回学校,在学校门口,像平常一样,围坐了一圈江湖混混。然后在这群良莠不齐的黄毛中,我居然看到了金泰亨。

他坐在最中间的位置,微微低头,用打火机点燃了嘴里叼着的烟,然后十分熟稔的吐出烟圈。

这件事对我的震撼程度已经超过了“自卑”和“廉耻”,我冲到金泰亨面前,瞪大了眼睛,尖叫道:“金泰亨!你居然抽烟!”

金泰亨看到我,也是一愣。周围的小混混凑上来,问:“这妞谁啊?”

“她穿的是公主裙吗?什么打扮?”

“闭嘴!”金泰亨恶狠狠瞪了他们一眼。

“怎么了?”金泰亨不耐烦的弹了弹烟灰,回过头对我说,“你想做什么?打着越洋电话,给我哥告状吗?”

一提到硕珍哥,我的眼圈倏的红了,那时候,硕珍哥已经念完高中,去美国常青藤去大学,我一年统共才能见他两回。

于是我“哇”的一声哭了出来,金泰亨手忙脚乱,一一踹过他的同伙,灭掉了烟,冲我吼道:“不准哭了!”

这天晚上,我趁着夜黑风高,旧计重施,从阳台爬进了金泰亨的房间。金泰亨正好站在窗边,我勇猛的跳下,正好压在了他的身上。

金泰亨花了整整三分钟,才从震惊中回过神,将我和他不小心碰在一起的嘴唇飞速的挪开。

“钱、多、多!”他全身炸毛,我觉得下一秒,他就是拎着我把我的从二楼的房间丢出去。

“休战!”我赶紧跳起来,在胸前比了一个十字,“这是我初吻好不好,吃亏的人是我好不好?”

“钱多多!你知不知羞!”金泰亨瞪大了眼睛,恶狠狠的看着我。

我没有理他,一屁股在地毯上坐了下来,说:“金泰亨,我决定了。”

“我帮你瞒着你抽烟的事,你给我补课。”

“补课?补什么课?”

我从衣服包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成绩单。金泰亨一脸麻木的看完上面的成绩后,深呼吸一口气,认真的对我说:“钱多多,你还是给我哥哥告状吧。”

就这样,我和金泰亨莫名其妙的和好了。

我们在学校里还是不常见面,但是在小卖部见面,他都会给我买一杯珍珠奶茶。周末的时候,我就待在他的房间里,写作业,听他弹钢琴,然后躺在地毯上,流一脸的口水。

第二年夏天的时候,硕珍哥回国了。他给我和金泰亨买了整整两个箱子的礼物,已经进入叛逆期的金泰亨对此毫无兴趣,扔在卧室的角落里,让他们自生自灭。

而我的礼物,是一条镶满钻石的公主裙,和一双手工水晶鞋。我被感动得一把鼻涕一把泪,觉得无以回报,于是把自己桌子满满十个玻璃罐子的纸星星扛到了金家,十分大方的送给了硕珍哥。

反正我和金泰亨已经和好了,我再也不用一个人孤零零的折星星了。

硕珍哥很诧异:“都送给我吗?”

“嗯!”我欢乐的点点头,“一个罐子可以许十个愿望,硕珍哥哥,从此以后,你十年内的愿望我都交给我吧!”

金泰亨沉默的坐在一旁,发出磨牙般的冷哼。

硕珍哥笑了笑,问:“我可不可以送一个给泰亨?”

我白了金泰亨这个电灯泡一眼,走到他面前,不情不愿的问:“喂,金泰亨,你有没有什么愿望?”

金泰亨转过头,脸色阴沉的看着我,说:“保护地球,维持世界和平。”

金泰亨这个人,怎么说呢,虽然脾气很差,但是感情倒是……蛮专一的。

初三的毕业典礼上,金泰亨作为优生代表,最后一个压轴出场,弹了一首钢琴曲。

可惜我音乐素养实在太差,并没听懂他弹的是肖邦还是莫扎特还是谁谁谁。我坐在台下,和许多许多个无所事事的周末一样,歪着头,流着口水睡着了。

4.

十六岁的夏天,我和金泰亨一起,升入了高中。

我原本以为,高中和初中也没什么区别,反正学业我也跟不上,要作弊就找金泰亨。

可是没想到,我刚一入学,就被人盯上了。那是班上一群打扮得花里胡哨的女人,在开学第一周放学后,就把我堵在女厕所。

“听说你家很有钱?”戴着明晃晃耳环的女生,嚼着口香糖,在我的脸上吐了很大一个泡泡,“借点零花钱花花。”

我松了口气,能用钱解决的问题从来都不是问题。于是十分殷勤的把书包翻得底朝天,把里面的钱全给了她。然后被打劫这回事,一回生、二回熟,我从一周一次的进贡,渐渐变成了一天一次。

这项秘密交易,在进行了两个月后,终于被金泰亨发现了。

这天放学后,班主任前脚走出学校,金泰亨后脚提着一根钢管就进了我们教室。他把门“嘭”的一声关上,双腿搭在讲台上,斜睨了那群包围住我的女生,说:“一个都别走。”

所有人都吓了一跳,没想到年级第一、五好学生金泰亨居然有这样的一面。为首的女人豁然站起来:“哟,这不是我们的泰亨王子吗?怎么,想要上演英雄救美?”

金泰亨就“美”字做了三秒的停顿,然后决定不再看我的脸。

他将钢管往桌子上狠狠一按,指着那个女生说:“钱我就不追究了,你,过来,给她道歉。”

“没有关系,”我拉着金泰亨的衣袖说,“她们只是要钱,给他们就是了。”

金泰亨懒懒的抬了抬眼,看着我,问:“那你愿意给她们吗?”

我想了想,摇了摇头。

于是金泰亨,对着台下的女生说:“她说不愿意。别考验我的耐心,我数到三。”

“一——二——三——”金泰亨数完“三”,走在那群女生的面前,将她们的桌子一张一张踢翻在地,“以为我不打女人吗?”

在金泰亨的淫威下,带头欺负我的大姐大们,一个个走到我面前,不情不愿的向我说了对不起。

没想到,第二天就出事了。

那群女生的男朋友们浩浩汤汤带了一群人,把学校大门围得水泄不通,指名道姓要金泰亨。我吓得都要哭了,赶紧去给金泰亨通风报信,他却像是个没事人一样,把我带到学校的后门,以极度难堪的姿势把我从围栏上塞了过去。

“那你呢?”我眼泪汪汪的看着他。

金泰亨白了我一眼,十分不耐烦的说:“保护地球,维持世界和平。”

金泰亨以一挡几十,一战成名,被打了个半身不遂,比当年在游戏城被揍得还要惨烈,在医院躺了整整三个月。

金家盛怒,所有参与斗殴的学生,全部被开除学籍,他们甚至根本没办法在这座城市继续生活下去。

那场架也给金泰亨留下了一个后遗症,他的手指受伤了。

金泰亨再也不能弹钢琴了。

我哭了很久,一看到金泰亨就哭,所以一直在夏天来临之前,金泰亨一看到我就嫌弃的转身就走。

夏天真是一件奇怪的季节,一到了夏天,我就金泰亨就又和好了。

而这年夏天,硕珍哥哥毕业了。

这次他从美国给我和金泰亨带回来的,不再时新奇的游戏机或者漂亮的裙子,而是一个女朋友。

硕珍哥哥的女朋友,很丑。一头乱七八糟的短发,随随便便的t-shrit,笑声很吵,一点都不淑女,像是一辈子都没有做过公主的人。

那天晚上,硕珍哥哥带着我和金泰亨,去海边看烟花。他们手牵手走在前面,并肩坐在暗礁上,我和金泰亨站在不远处的围栏边,谁都没有说话。

八点一到,我听到了烟花绽放的声音。我正准备仰起头,忽然一双手捂住了我的眼睛。

“别看。”金泰亨说。

他的手掌很大,难得温柔的覆盖住我的眼睛。

虽然我是个笨蛋,但是我也是一个女孩子。所以我知道,金泰亨不想要让我看到的画面,是硕珍哥微微弯下腰,吻住了他心爱的女孩。

烟花还在不断的腾空,嘭嘭嘭,我想,在深蓝色的夜空下,那一幕一定美丽得不可思议。

“喂,金泰亨,”我站在昏黄的灯光下,看着少年和他哥哥越来越相似的英俊的脸,轻声问,“我可以不做公主了吗?”

“我不想再留长头发了,不要再穿花裙子了,”我说,“我不要再做公主了,我只想要做一个普通的女孩子。”

我不要千军万马了,我只想要被喜欢的人放在心上。

金泰亨低头看我,他的眼球很黑很黑,明明灭灭的灯光间,我看不清他的表情,过了很久,他才回答说:“好。”

5.

我十七岁的夏天,发生了三件很重要、很重要的大事。

第一件事是,我那对貌合神离、富可敌国的父母,离婚了。很多事情都是这样,你很早之前就知道会有这样一天的到来,可是当它真正到来的时候,你发现,你并没有做好迎接它的准备。

我以绝食的方式抗争了三天,第三天的时候,我顺着阳台,爬进了金泰亨的房间。这次他正在换衣服,被我一览无余。

“钱、多、多!”

这一次,我没有和金泰亨顶嘴。月光从窗台落下,我看着他,眼睛眨了一下,又一下,然后哭了出来。

我抱着金泰亨,翻来覆去的哭,说话颠三倒四,我说:“我不要他们离婚,他们离婚的话,我就去死。”

金泰亨终于捋顺了前因后果,然后他扯着我的头发,给我了一个狠狠的爆栗:“钱多多,我警告你,你再乱说话,我把你从阳台上丢下去。”

我不理他,继续哭。

金泰亨没有办法,跑到楼下,打开冰箱,把西瓜分成了两半,上面插上勺子,金泰亨把最中心的那块挖出来给我,然后问我:“甜不甜?”

我吃了一口西瓜,后知后觉的想起来自己已经断粮三天了,化悲痛为食量,三下五除二的将它吃得干干净净。

有一只手伸过来,轻轻摘下黏在我嘴角的西瓜籽。

金泰亨似乎若有若无的叹了一口气。

那天晚上,我理所当然的霸占了金泰亨的床,他睡地板,在意识朦胧的瞬间,我好像听到他说:“钱多多,我会保护你的。”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

第二件事是,我十七岁了。

“我要生日礼物!”我对金泰亨说。

“哦。”金泰亨白了我一眼,把我推到一边,“你体积太大了,把我的光都挡完了。”

“我要生日礼物!”

“我要生日礼物!”

在被我的魔音骚扰了整整一个星期后,金泰亨终于爆发了:“你要什么礼物!”

“我要坐摩托车!”我昂首挺胸的大声说。

“钱多多,你真是蠢死了。”

“我不管!我要坐摩托车!小说里都是那样写的!”我拿出自己的台湾言情小说三百册,“生日的时候一定要坐摩托车去海边!”

金泰亨对我耍泼无赖的功力实在无法抗拒,居然真的在我生日那天,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辆大红色的摩托车,他认真的给我带好头盔。“呼啦”一声冲出去,在夜晚的城市里穿梭。

我抱住他的腰,大声尖叫起来。

“金——泰——亨——停——下——来——”

“听——不——到——”

可恶的金泰亨,穿越了整座城市,终于在海边停了下来。

“喂,钱多多,有一件事,我要告诉你——”

我抬起头,还没来得及问出是什么事,就被人从身后狠狠一击,晕倒了过去。

第三件事情,是全城两大世家金家公子和钱家千金被绑架了。

匪徒提出五千万赎金,最后被救回来的,只有钱家的女儿。这条惊天动地的新闻,在本市沸沸扬扬,炒了整整一年。

绑匪藏身的地方被警察发现,团伙气急败坏下准备杀人灭口,他们原本第一个目标是我,金泰亨冲上前,为我挡住了那一刀。与此同时,狙击手开枪,击毙了绑匪。

我活了下来,金泰亨没有。

我在医院了待了近一年的时间,换了无数个心理医生,拒绝了任何人沟通,完全变了一个人,所有的人都说我疯了。我的父母为了不离婚了,我曾经哭着对金泰亨说,他们离婚的话,我就去死。

这真是世界上最讽刺的一件事。

在我多次自杀失败后,硕珍大哥把我接出了医院。

“从今天起,你就是我妹妹,”金硕珍说,“你不要害怕,我会一辈子保护你。”

我看着他的眼睛,终于说出了第一个字:“哥。”

我开始形影不离的跟着金硕珍,重新学会说话、识字、微笑。我的脾气时好时坏,反复无常,只有在硕珍哥的身边,才能恢复成一个正常人。

二十四岁那年,我大学毕业,父母为我举办了一场盛大的生日宴。

我弹奏了一首钢琴曲,李斯特的《爱之梦》,我说:“这首歌,献给我最爱的金硕珍哥哥,谢谢他,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七年过去了,我终于戒掉了公主病,一头乱七八糟的短发,随随便便的t-shrit,笑声很吵,一点都不淑女,像是一辈子都没有做过公主的人。

6.

我二十七岁那年,金硕珍要结婚了。他把未婚妻带回家一起吃团年饭,饭吃到一半,我忽然开口说:“硕珍哥,帮我剥大闸蟹可以吗?”

金硕珍习惯性的点点头,用钳子帮我把蟹一点一点分出来,然后自然而然的放入我的盘里了。

可是我却没有动筷子,我看着雪白的蟹肉,当着所有人的面,静静地开口:“硕珍哥,我爱你,你和我结婚吧。”

一瞬间,全桌静默。

“我知道了,”金硕珍放下筷子,当着自己未婚妻的面说,“可是多多,我不爱你。”

“可是你知道,”我说,“我离开你的话,会死掉的。”

“我从七岁那年开始喜欢你,现在二十七岁,我爱你,爱了整整二十年。”

人生能有多少个二十年?

那天以后,硕珍哥再也没有交过女朋友,因为没有人能够忍受一个发疯的妹妹。

这年夏天,两家的父母终于妥协,开始为我和金硕珍准备婚礼。门当户对,强强联手,青梅竹马,怎样好听的词语用在这件喜事上,都显得不足为过。

我在婚礼设计里源源不断的砸钱,我要一场世界上最梦幻、最童话、最公主的婚礼。婚纱做好的那天,我迫不及待的穿上了它,敲开金家的别墅大门,站在灯光辉煌下,问硕珍哥:“硕珍哥,我美吗?”

金硕珍怔怔的看着我,看了很久很久。

“多多,”他终于开口,“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好吗?”

金硕珍开车带我去到城市尽头的海边,我被海风吹得阵阵发抖,我不明所以的抬起头,问他:“硕珍哥,你后悔了吗?”

“你不愿意娶我为妻,对吗?”

我仿佛看到一条静静的河,流淌在我和对面的男人之间,那是我人生最灼灼、最美好的二十年。

春夏秋冬,年复一年。

那些欢乐啊,痛苦啊,眼泪啊,笑容啊,都被掩埋在了时光的河流之中,我像是一条濒死的鱼,就快因为这样漫长的记忆窒息而亡了。

“硕珍哥,”我泪水涟涟,凝视他的眼睛,“没有你的话,我会死的。”

金硕珍却忽然开口说:“多多,你还记得这里吗?小的时候,你和泰亨最喜欢这个海边,总是让我带你们来这里玩。你让他用泥沙给你堆城堡,你喜欢贝壳,他就去浅水区,给你找最漂亮的贝壳,穿成链子,送给你。泰亨从小就爱欺负你,可是你让他做的事情,他每一件,都做到了。”

这十年来,金泰亨三个字就像是禁忌,无论在我家还是在金家,都是不能被提起的存在。

这一刻,少年英俊的面容猝然引入我的脑海,像是将心头那道伤口,用力的撕扯开来。

啊,我想起来了,就是这里。

十七岁那年夏天,金泰亨骑着摩托车载着我,飞驰在星空下,最后就停在了这个海滩边上。

他还没有来得及对我说一声生日快乐。

我不可遏制的回忆起来,那个月色皎洁的夜晚,听得到远处浪花拍打的声音。

“硕珍哥,”我浑身颤抖说,“你不愿意和我结婚,是因为,其实你一直都恨着我吧?”

“其实你们每个人都希望,当年被救回来的人,是金泰亨!”我歇斯底里的尖叫起来,“你们以为我不知道!我知道!我全部都知道!”

金硕珍静静地看着我,他的脸笼罩在淡淡的黑暗中,看不出来是仇恨还是愤怒。沉默良久,他终于再一次开口,却问出了另外一个问题。

他说:“多多,泰亨的墓地,你从来没有去过,是吗?”

金泰亨被埋葬在海的对岸,最好的公墓,比活人住的地方还要贵上许多倍。

硕珍哥打着手电筒,我跟在他身后,夏天的风很凉爽,大概是因为在海边,甚至能闻到海风咸湿的气息。墓园里有很多葱葱郁郁的树,生机勃勃,和墓地的死气沉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斯人已逝,活着的人,要靠什么才能继续咬牙,带着记忆过下去呢?

硕珍哥说的没有,整整十年了,我从来都没有来过这里。

终于,金硕珍在一块墓碑停下来,我们谁也没有动。

“多多,去看一看他吧。”硕珍哥说。

我终于挪动沉重的脚步,发疯一样跑到金泰亨的墓碑前,扑通一声跪了下去。我伸手去摸那块冰冷的石头,借着微弱的月光,我看到了上面的照片。

我终于再一次、再一次看到了,十七岁的金泰亨。

他还是那么年轻,英俊得漫不经心,我似乎他皱起了眉头,凶巴巴的对我说:“钱多多,你这个笨蛋。”

他似乎又想到什么,无可奈何的笑了笑,走过来揉了揉我的头发,说:“钱多多,我会保护你的。”

“金泰亨,”我轻轻抚摸上他的照片,用这辈子最温柔的声音说,“你醒一醒啊。”

“我是钱多多,你醒一醒啊,你看看我啊。”

不知道过了多久,金硕珍走到我面前,递给我一个已经老旧的mp3,他看着已经崩溃的我,说:“多多,好好活下去吧。”

我打开mp3,因为太长时间没有使用,里面传来刺耳的杂音,过一会儿,我听到了金泰亨的声音。

他有些紧张的咳嗽了一声,恶狠狠的说:“不准笑!听到没有!”

然后我听到了他的歌声,这竟然是我第一次听到金泰亨唱歌。

他的声音很低:“为你翘课的那一天,花落的那一天,教室的那一间,我怎么看不见,消失的下雨天,我好想再淋一遍……”

“刮风这天我试过握着你手,但偏偏雨渐渐大到我看你不见,还要多久我才能在你身边,还要多久我才能够在你身边。”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

一曲歌闭,金泰亨顿了顿,十分不情愿的说:“钱多多,十七岁生日快乐。”

就在这一瞬间,我忽然听到烟花绽放的声音。

这一次,没有人用手轻轻覆盖住我的脸,所以我终于看到了,烟花绽放的瞬间。

在深蓝色的天空下,一簇一簇,姹紫嫣红,转瞬即逝,就像那些一去不复返的,美好的少年时光。

隔着粼粼的江面,隔着近十年的时光,隔着天与地,隔着生离与死别。

“多多,很抱歉,我不能和你结婚,”硕珍哥微微弯下身,凝视我的眼睛,然后他带着温柔的、巨大的悲伤,轻声说,“因为你想要嫁的那个人,从来都不是我。”

“多多,”硕珍哥看着我,轻声说,“别再等了。”

“你等不到了。”

我终于忍不住,撕心裂肺的嚎啕大哭起来。五脏肺腑、七窍灵魂,恨不得在这一刻都挖出来,才能熬过这样巨大的悲恸。

人生被停止在十七岁那年的,除了少年金泰亨以外,还有一个叫钱多多的女孩。

她曾经的梦想,是做一辈子的公主。

可是她的骑士为了保护她而死去了。

耳机里还放着他的歌声,漫不经心,又带着少年人才有的干净,“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但故事的最后,你好像还是说了拜拜。”

一遍又一遍的循环,一遍又一遍的“生日快乐”。

那一刻,我终于承认,金泰亨的一生,已经过去了。

我一直在等待的,那个讨厌的、自以为是的、说过要一辈子保护我的笨蛋金泰亨,他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和他一起死去的,还有我全部的爱,和那些已经过去很久很久的夏天。

我的余生,再也不会有金泰亨了。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

但偏偏,雨渐渐,大到我看你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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