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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人性与人伦道德(5)

  

(很巧的是那天他的手感特别好,居然难得的赢了很多,所以很有趣的给了我四张。

然而,我又输了。

第二次的彻底失败令我冷静了下来。

然后我发现了非常严重的事情。

那就是我的手肿了。

原来我的手肿了,可我却毫不知情。

虽然很痛,但是我从没有注意过自己的手。

经过连续的失败,我也算明白了。

应该是我的手肿了,所以才会败得那么彻底。

因此那天我没有继续玩了,而是在第二天我又从他那获得了两张。然后以这两张翻本了。我赢得了连手都卡不住,而必须要两只手才能拿的份量。

喜悦便没有令我快乐,反而是令我担忧。

今天我赢得了这么多,明天我还能继续赢吗?

经过许久的思考,我最终决定了一件事情。

那就是第二天我只带两张。

因为我只带两张,也就是说我即便输了,那也只是输了两张。我还有翻本的机会。

相当有意思的是我真的输了。

然后一个早上,我都是看着别人玩,而自己心里痒痒的。

我发现这种模式很有问题,所以我又开始思考,然后我决定了最明智的决定,那就是带四张。

哪怕是输了一次,我还有一次可以翻本的机会。

更加有意思的是我这种模式没多久就遇到了一个不喜欢玩两张,必须要玩四张的家伙。

也就是那个时候我开始意识到了在多金的人面前,你的所谓的博彩的资本仅仅只是一个玩笑。而我还为了这个玩笑苦思冥想了这么久。

那是我第一次打从心底里意识到人生的不平等。

那种感觉和我小时候被人取笑穿破衣服时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被人取笑的时候说实话有羞愧、有愤怒、也有不当一回事,但那次我感觉到了一种奋斗且勇于争取的感觉。

我知道我的人生绝对不会止步于此,所以我要控制好我的情绪,理智做人。

所以,我自然是拒绝了。

我的资本完全不足以和他瞎搞,那我便退而求其次,和别人玩以此来积累资本。

在积累了一定的资本后,我也开始豪放起来了。

然后灾难降临了。

我妈将我费尽心机,绞尽脑汁弄来的所有的纸牌都给倒进了河里。

看着那些我的心血消失在我的眼前,我便如同看见了那些伤害我的人。我妈那一刻的形象深深的刻在了我的脑海里,我的情绪极度的不稳起来。

别人是这样,我妈也是这样,我又是什么呢!

那个时候我才真的意识到了波澜。

悲痛令我想起了那些,那些令我失去了感情,失去了对我妈的所谓的感情。

在那一瞬间,我失去了所有的一切,包括剩余的感情,同时我的精神世界也彻底崩溃了。

哪怕是现在我都想不起当时的我是怎样回家的,之后的事情是如何进行的。

我完全记不起来之后发生的林林总总的事情,有的仅仅只是一些碎片,而且这些碎片甚至都很难被串联起来。

在那之后,我的人生继续进入了迷茫。虽然在战斗的时候,我的心确实开朗了很多,但是在发生那件事后,我的心比起之前反而是更加的迷茫了,然后我彻底的沉沦在了里面。

那一段时间是我黑暗的时代,我根本想不起那个时候的记忆了。

后来在开始思考精神层面的时候我才明白,那是因为我当时正处在精神分裂的状态,所以我想不起所有的事情,甚至在之后的许多年里我都无法串联起这些记忆。哪怕是现在也一样无法好好的串联。

要不是顿悟了生命,要不是在顿悟生命后不久开始思考了善与恶,我想我是走不出那一段黑暗的时代了。

哪怕是走出了,我想也是一个精神病吧!

虽然那个时候精神也没有多么正常,毕竟失去了一切的欲望,失去了对所有事物的热爱,失去了所有的情感,失去了本该会茁壮成长的经商的才能和奇赌的才能。

我沦为了比行尸走肉还要悲哀的存在。

活着却真的没有活着。

仿佛我那个时候顿悟的生命的意义真的发生在了我的身上。我只是存在却又不存在的生命体。

呵呵,这可真是令人绝望啊!

虽然在小学毕业后我确实下定过一个决定,那就是找回我缺失的心,(我之所以会发现自己缺失了心,那是因为我虽然处在精神分裂中,但也已经慢慢的走了出来,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开始慢慢的意识到我对我妈的感情极其的淡薄,薄到我心存愧疚的地步。不管怎么说我妈终究还是我妈,她为我失去的东西也是很多的。我怎么可以真的失去这一部分的感情,所以我决定找回来)但也因为我妈说一个小孩不读书还能干什么,然后我又只能被迫读书了。

可能是因为我依然还在迷茫吧,虽然那个时候已经走出了大精神障碍,但小精神障碍还是存在的,再加上我的心终究是缺乏感情的,所以也就无所谓是不是继续失去了。

所以我也就没反抗了,反正对于我来说活着和死了没什么区别。

那个时候我根本没有活着的感觉。

说到这里,可能会有人觉得我是那种放纵主义者——放纵小孩。毕竟感同身受的人会更加的偏向那个曾经受过伤害的方向。更何况我还是那种更加不堪的存在体。

然而我不是。

如果非要明确的说的话,我应该是监护主义者。

说到监护,肯定会有人想到监护人三个字吧!

法律意义上的监护人是指——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

但我这里说的监护和法律意义上的监护从本质上是不一样的。虽然也是分为两个概念和含义,即监督和守护,但绝对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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