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太太会写歌写书,我的先生会爱我

晨光漫进厨房时,顾遇遥正趴在料理台上写歌词,笔尖悬在“先生的衬衫沾着阳光”这句上,忽然被人从背后圈住腰。林波森刚晨跑回来,带着一身清冽的风,下巴搁在她发顶轻轻蹭:“又在写我?”

她把歌词本往后藏,却被他抽了过去。他低头念着,声音里裹着笑意:“‘我的太太会写歌写书,我的先生会爱我’——顾遇遥,你这是在官宣?”

顾遇遥抢回本子,耳尖红得发烫,却故意扬着下巴:“不行吗?”她转身时撞进他怀里,鼻尖蹭过他汗湿的锁骨,“我写的歌里都是你,我书里的男主角都带着你的影子,你不爱我谁爱我?”

这话像颗糖,在林波森心里化得甜甜的。他低头吻了吻她的发旋,声音哑得厉害:“爱,怎么不爱。”他伸手关掉她手边的燃气灶——锅里的粥快溢出来了,“连粥都忘了看,整天就知道写我,我是不是耽误你当大作家了?”

“才不耽误。”她踮起脚,在他唇角啄了一下,“我的灵感都是你给的。你修相机时的侧脸,你煮奶茶时烫红的指尖,你看我写的书时,在‘他等了她两年’那句下面画的波浪线……都是素材。”

他忽然从冰箱里拿出盒草莓,是昨天特意去农场摘的,颗颗饱满通红。“那我今天再给你点素材。”他弯腰,把草莓一颗颗摆进白瓷盘,摆成颗歪歪扭扭的心,“比如‘先生为太太摘草莓,手被刺扎了三个小窟窿’。”

顾遇遥果然凑过来看他的手,指腹上果然有几个细小的红点。她拉着他往客厅走,从药箱里翻出创可贴,小心翼翼地贴上:“笨蛋,摘草莓不知道戴手套吗?”

“想快点摘完回来见你。”他低头,看着她认真的侧脸,忽然觉得这画面比任何歌词都动人。她写歌时眼里有光,写书时指尖带暖,而她看向他时,那些光和暖都成了独属于他的温柔。

午后阳光正好,顾遇遥坐在阳台的藤椅上改书稿,林波森躺在旁边的地毯上,枕着她的腿听她读。读到“女主角在男主角的衬衫上绣了棵雪松”时,他忽然坐起来,脱掉自己的白T恤:“你看,我这还有位置,再绣棵小的?”

她被他逗笑,指尖划过他后背的线条:“才不绣,会被你洗褪色的。”话虽如此,却在书稿的空白处画了棵小小的雪松,旁边写着“他的后背,适合靠着晒太阳”。

傍晚时,顾遇遥抱着吉他坐在地毯上,弹起新写的歌。调子很轻,像晚风拂过湖面:“我的太太会写歌,写他掌心的温度;我的太太会写书,写他眼里的星河;我的先生什么都不会,只会把她的名字,刻在余生每一刻……”

林波森忽然走过来,从背后抱住她,下巴抵着她的肩窝:“不对。”他抢过她手里的拨片,“我的先生会修相机,会煮奶茶,会在她写稿时给她披毯子,会把她所有的歌都存在手机里,设成铃声。”

他低头,在她耳边唱:“我的先生会爱她,从晨光漫进厨房,到星光落在床榻。”

吉他声停了,阳台上只剩下两人交缠的呼吸。顾遇遥转过身,看着他眼里的自己,忽然觉得所有的文字和旋律都成了多余。

原来最好的句子,不是写在纸上的,是他每天早晨为她温的粥,是他记得她吃草莓要蘸酸奶,是他把“爱你”这两个字,藏在柴米油盐的每一个瞬间里。

她往他怀里靠了靠,声音轻得像叹息:“林波森,以后我的书里,男主角都叫林波森好不好?”

“好。”他收紧手臂,把她抱得更紧,“那我的余生里,女主角只能是顾遇遥。”

夕阳把两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像首没写完的歌,又像本翻不完的书。顾遇遥闭上眼睛,听着他胸腔里的心跳,忽然明白——

她的歌,他来听;她的书,他来读;而他的爱,只给她一个人。

这就够了。

林波森正在厨房给顾遇遥热牛奶,手机“叮咚”响了一声,是朋友发来的娱乐八卦截图——标题赫然写着“新锐设计师顾遇遥跨界合作,将与唱作人王上进推出合唱单曲”。

牛奶的热气漫上镜片,他拿下来擦了擦,指尖在“王上进”三个字上顿了顿。这个名字他熟,圈内以创作鬼才著称,去年拿了金曲奖,更重要的是——他是顾遇遥大学时的偶像,她书架最上层还摆着他的签名专辑。

顾遇遥从工作室回来时,正撞见林波森对着手机发呆,屏幕还亮着那则新闻。她换鞋的动作顿了顿,忽然有点心虚:“你看到啦?是工作室牵的线,说能给设计展引流……”

“挺好的。”林波森转过身,把热牛奶递给她,语气听不出波澜,“王上进的风格跟你写的词很搭,你们合作肯定出彩。”

顾遇遥捏着牛奶杯,指尖传来温热的触感,心里却有点发空。她原以为他会问点什么,比如“什么时候录歌”“要不要去探班”,甚至……哪怕有点小小的醋意也好。

“你不觉得……”她咬了咬唇,没说下去。

“觉得什么?”林波森靠在厨房门框上,忽然笑了,“觉得我该吃醋?”他走过来,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你大学时床头贴满他的海报,听歌时会跟着晃脑袋,这些我都知道。能跟偶像合作,你肯定很开心吧?”

他的坦然让顾遇遥忽然松了口气,却又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失落。她仰头看他:“你真的不介意?”

“介意你跟他合作?”他低头,鼻尖蹭过她的,“还是介意你曾经喜欢过他?”他拿起她的手,按在自己心口,“这里介意的是——你刚才进门时,是不是怕我不高兴?”

顾遇遥的脸“腾”地红了。

“傻瓜。”他低头吻了吻她的唇角,“你喜欢过优秀的人,说明你眼光好。现在你选择我,说明我更优秀,不是吗?”他忽然从口袋里摸出张卡,“给你的置装费,录歌时要穿得漂漂亮亮的,别给你先生丢人。”

她看着那张卡,忽然笑出声,伸手捶他的胳膊:“林波森,你脸皮越来越厚了。”

录歌那天,林波森果然来探班了。他没进去打扰,就站在录音室外的玻璃窗前,看着顾遇遥戴着耳机,跟王上进讨论歌词。她眼睛亮晶晶的,手舞足蹈地比划着,像个得到糖果的孩子。

王上进忽然朝他的方向扬了扬下巴,顾遇遥转头时,正好撞见他眼里的笑意。她的脸瞬间红了,对着麦克风说了句“稍等”,就跑了出来。

“你怎么来了?”她拽着他的袖子往楼梯间走。

“给你送润喉糖。”他从口袋里摸出盒枇杷糖,“听助理说你昨天练歌到半夜。”他忽然低头,在她耳边说,“刚才看你跟他讨论时,眼睛里的光比看我时亮多了。”

顾遇遥刚想解释,就被他笑着按住:“逗你的。”他捏了捏她的脸颊,“能看到你做喜欢的事,我比谁都开心。”

回去的路上,顾遇遥靠在副驾上,看着窗外掠过的街景:“其实我刚才跟他说,有句歌词想改改。”

“哪句?”

“‘星光落在他肩头’,”她转头看他,眼里闪着狡黠的光,“我想改成‘星光不如他眼眸’。”

林波森握着方向盘的手顿了顿,侧过脸时,眼底的笑意比星光还亮。“顾遇遥,”他说,“你这是在公开处刑王上进老师。”

“谁让他没你好看。”她哼了一声,却没忍住往他怀里钻了钻。

后来那首合唱单曲发布时,评论区炸开了锅——有人说“最后那句‘星光不如他眼眸’明显是夹带私货”,有人扒出“顾遇遥的先生叫林波森,是个会修相机的素人”,甚至还有人跑到林波森的社交账号下留言:“哥,你老婆太会了!”

林波森把手机递给顾遇遥看时,她正窝在沙发上改歌词。“你看,”他笑着说,“现在全网都知道,我比王上进的眼眸亮了。”

顾遇遥抢过手机,却被他圈进怀里。客厅的落地灯映着两人交握的手,她忽然想起录歌时王上进说的话:“你先生看你的眼神,比任何歌词都甜。”

她抬头吻了吻林波森的下巴:“那以后,我的歌里只写你的眼眸。”

“好啊。”他低头,声音裹着笑意,“反正我有一辈子的时间,当你的专属灵感库。”

窗外的月光漫进来,落在茶几的润喉糖盒子上,像为这句约定,镀上了层温柔的光。原来真正的在意,从不是占有,是知道你有追逐星光的自由,却甘愿为你,成为比星光更安稳的归宿。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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