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

十八岁那年的夏天,蝉鸣把空气烤得发黏。顾遇遥蹲在大学图书馆后的梧桐树下,用铅笔在草稿本上画歪脖子树,笔尖断了三次,烦躁地抓了抓刚染的雾粉紫头发——那是她偷偷用攒了三个月的零花钱染的,被教导主任叫去谈话时,梗着脖子说“这是我的创作灵感”。

“同学,你的橡皮滚过来了。”

头顶传来清冽的男声,像冰汽水炸开的气泡。她抬头,看见个穿白衬衫的男生站在面前,手里捏着块半旧的橡皮,阳光透过梧桐叶落在他睫毛上,投下淡淡的阴影。他背着个洗得发白的相机包,包角挂着枚银质星星吊坠,晃啊晃的。

是林波森。后来她才知道,他是摄影系的学长,总爱在图书馆后墙拍光影。

“谢……谢谢。”她慌忙去捡草稿本,却把画着歪脖子树的那页抖了出来,飘到他脚边。

他弯腰拾起,指尖划过纸上的树杈,忽然笑了:“这树跟我家老槐树似的,歪得挺有脾气。”

顾遇遥的脸瞬间烧起来,像被盛夏的太阳直射。那是她第一次写情歌时画的意象,歌词里藏着句没好意思写全的话:“他的白衬衫,比星光亮。”

那天下午,他坐在她旁边的树荫里,给她看相机里的照片:有猫蜷在自行车筐里打盹,有老教授在湖边喂鱼,还有张是她刚才低头画画的侧影,雾粉紫的发梢沾着片梧桐叶。

“偷拍我?”她抢过相机要删,却被他按住手。

“别动,”他的指尖有点烫,“这张最好看,有夏天的味道。”

后来他们总在图书馆后墙碰面。她写歌词,他修相机,偶尔凑在一起分享耳机,听同一首老歌。他知道她写歌词时要啃橘子糖,每次来都揣两颗在兜里;她知道他修相机时怕吵,总把铅笔削得尖尖的,尽量不发出声音。

有次下雨,他把相机包顶在她头上,自己淋着雨跑回宿舍拿伞。等他气喘吁吁地跑回来,裤脚全湿了,却举着把碎花伞傻笑:“我妈说,给女生撑伞得用好看的。”

那把伞后来被顾遇遥收在衣柜最深处,伞骨上还留着当年的水渍。就像他给她的感觉,不轰轰烈烈,却在每个细节里藏着妥帖——知道她怕黑,总在晚自习后绕远路送她到宿舍楼下;知道她数学不好,把考研复习资料里的公式抄成口诀,说“这样像记歌词,好背”。

十八岁的最后一天,他在梧桐树下递给她个铁盒,里面是她写废的歌词草稿,每张背面都有他画的小插画:歪脖子树缠着星星,雪松枝桠绕着月亮。最底下压着张纸条,字迹有点歪:“顾遇遥,你的歌词里,能不能有个角色叫林波森?”

她当时红着脸没回答,却在那天的日记本里写:“今天的风里,有橘子糖的甜,和他白衬衫上的皂角香。”

多年后,顾遇遥坐在林波森的相机铺里,翻出那个铁盒。他正低头给一台老式相机装胶卷,阳光落在他发顶,和十八岁那年一模一样。她忽然哼起当年没写完的那首歌,他抬头看她,眼里的笑意漫出来:“原来那时候,你就把我写进歌里了。”

“是啊,”她笑着点头,指尖划过他手背上的疤痕——那是当年为了帮她捡从树上掉下来的歌词本,被树枝划的,“只是那时候没敢告诉你,歌名叫《我的老哥哥》。”

窗外的梧桐叶沙沙响,像在重复十八岁那年的蝉鸣。顾遇遥忽然明白,有些心动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它藏在少年递来的橡皮里,藏在湿透的裤脚里,藏在写满公式的口诀里,在岁月里发酵成酒,等你兜兜转转后回来,依然能尝出最初的甜。

十八岁的夏天早就过去了,但那个在梧桐树下给她撑伞的少年,和他眼里的光,原来一直都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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