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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三章 骑扫把的天使 5

  

当吴欢知道罗浩和灵子已经开始交往时,就摔了课本,拒绝听讲。罗浩也不勉强,收拾东西准备离开:“那等你能够听得进去的时候我再来。”

吴欢跺着脚,嚷:“你知道我喜欢你的!”

“给你布置的作业还有精力的话就做一下吧。”罗浩已经跨上了自行车。

吴欢踩着拖鞋追出去,挡在他那辆有些旧的自行车前瞪他,半天也只说:“我送你回去。”

也就是在送他回去的路上,吴欢说了那样一句话——离开她,否则我可不保证她的安全。她看到罗浩的身体僵硬了一下,他一定是怕了的,这样有钱有势又任性的女生,什么事都可能做出来的。

吴欢把罗浩送回学校,一个人就拐进了酒吧。回来的路上竟出了车祸。幸好,保时捷绝好的安全性让她只是擦伤了额头。可这已让油菜紧张的要死,一遍遍和她商量:不如,这样算了?或者拿着旅游指南不停问:我们一起去马尔代夫玩一趟怎么样?

吴欢摇头,给她一个潇洒的笑,说:“马尔代夫哪如爱情美。”

隔了很久罗浩才在一个周末的下午过来,看到吴欢额头上包扎的消毒棉,似乎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问她:“怎么弄的?”

吴欢摸摸额头,笑:“想不开,撞墙,结果没撞死。”又转了身边上楼,边对罗浩喊:“等我一下。”

吴欢换了衣服从二楼下来。白色的睡袍长及脚踝,细碎假发挡在额前。仔细看,厚厚的消毒棉被她摘了去,大块乌青旁边贴了张小小的邦迪。

“怎么穿成这样,要睡了是吗?”罗浩不免疑惑又尴尬。

“不美吗?”吴欢问,眼神迷离。

“你好好休息,我先走了。”

“罗浩……”吴欢捂着额头,表情痛苦。

罗浩便疾步过去扶了她坐在沙发上。其实,他又怎么会不知道她的把戏,只是,不忍拆穿,就让她那么靠着,他翻开一本书,《JSP数据库编程权威》,看得投入。

天色暗下来,吴欢已经靠在他胸前佯装睡着。她的身体柔软温热,白色丝质睡袍下几乎一丝不挂,若隐若现的身体,曲线美好。

这便是吴欢的阴谋,可是她这样的把戏是将罗浩看低了。

罗浩轻轻将她平放到沙发上,用搭在摇椅上的绿色珊瑚绒睡袍仔细盖好,便匆匆离开。

后来吴欢再去找罗浩,依然是烂漫的笑脸,多变的装束。那晚的事绝口不提,暧昧的眼神也不再有。即便罗浩提出不再为她补课,她也爽快答应。让她一人尝这种得不到的苦其实总好过得到却又不能相守的遗憾,那样,便是两个人的痛了。

讲到这里吴欢顿了顿,对我说:其实当你知道时间有限,就不会纠结在一个地方一个人身上不放手了。

我听得傻傻的,她似乎真的已看透生死。只是看得透生死也未必看得透爱情,不纠结不代表不在乎,只是她没有精力去把在乎的死死攥在手心罢了。

3

没有罗浩的那些日子,吴欢倒也充实快乐,这世界有太多新奇事物等待她去发掘尝试。她也经常带着油菜冲到老爸办公的大楼里,把他从一堆文件里拽出来,一家三口去吃大餐。或许再过些时日她就能够把罗浩淡忘,仿佛只是做了一个不甘心的梦,醒来所有情节人物都模糊。可罗浩却主动惊扰了她,用一通兴师问罪的电话。

反反复复,勾起她的红尘眷恋,于是还是卷进去,把没有尝尽的苦继续啜饮。

那天接到电话时,油菜正在从吴欢胳膊上抽一针管的血,拿去做定期检测。看一眼陌生的号码本不想接,但是嘟嘟地震了半天,油菜就替她接起来,然后递给她,“罗浩的。”油菜还在拉着脸埋怨:“这个时候打来!”那边罗浩急切愤怒的声音便像一枚炸弹一样丢过来:“你快放了灵子!听到没有?!”

吴欢懵了半晌,总是盼不到他的电话,终于来了,竟是这样的责问和命令。她也陡然间明白一定是那个叫灵子的女生出了事,而罗浩以为是她干的。

凭什么,凭什么怀疑她?!她是个连自己都顾不过来的人,怎么会去害别人。难道只因为她曾说过那样的话吗?

她只是在知道罗浩有了女朋友之后,咬着牙忍着泪说:“离开她,否则我可不保证她的安全。”这样的气话,他也信了并且记住了,如今拿来质问她。

心哗啦啦碎了一地,对着手机喊:“我不放我不放,杀了我也不会放!”她总是这样,心口不一。你待她温柔,她还以十倍的温柔,你冷酷无情,她会看似更加无情。只是违心的话说出口,难免憋屈,胳膊一挥,刚抽出的一小试管血落在地上,暗红的溅了一地,混杂着玻璃碎片,是一幅抽象的油彩画。

油菜赶紧去擦,怕她踩到碎屑,又用棉签按在她的胳膊上,手忙脚乱,满脸担忧,她就一下子扑到油菜的怀里,呜呜哭起来:“油菜,你说我死了他会伤心吗?”

油菜偷偷抹了把泪,嘟囔着:“说些什么胡话,脑子被罗浩那家伙刺激坏了!”

吴欢就更深地陷进她怀里,不再说话,油菜总是听不得她说死。这棵四十五岁的老油菜本是市医院的医生,几年前辞掉让人艳羡的工作回家,专职照顾她,本来屋子里还请了一个保姆,却被她撵走,理由是偷懒没有消毒筷子被她看到,这下子所有琐事都要她亲自去做,她却不亦乐乎。

吴欢不想让老妈难过,转而哈哈笑着打趣她:“尤大医生现在沦落成保姆啦。”

油菜便轻轻拉过吴欢的另一只胳膊,拍打几下:“看你不小心!这下还要再抽一管子血,你不心疼我可心疼啊!还有,你见过会打针的保姆吗?”

“没有没有,只见过会打针的油菜,哈哈!”吴欢笑。

我看着吴欢的温暖眼神,说:“你有一个好妈妈。”

“是的,我生病这些年,她比我难熬。”吴欢的烟已经抽到根,看着手上的烟蒂饶有兴趣:“你喜欢收集,送你啊,我今天特意买和那天不一样牌子的烟抽,好让你的收集丰富起来。”

捏着那根还沾着她指缝温度的烟蒂,我忽然感动,她是这样善良的女孩子,可是罗浩竟误会她。那本是灵子的一场关于爱情的考验,罗浩却以为绑架灵子的人是吴欢。而出租车上的那通电话,罗浩竟是打去质问她的。

吴欢讪讪的笑:“后来,罗浩打电话道歉,我干干脆脆原谅他,只央求他陪我逛一次街。但是,请他快乐。所以你和灵子在商场里看到的,是他作为赔礼道歉而不得不陪我演得戏。”

吴欢居然知道我和灵子的跟踪,她只是没有戳破,不然灵子会更加难堪。可是她的好意罗浩不领情,离开时还是郑重又略带恳求地说:“吴欢,我和灵子已经分手了,以后你不必记恨她。”

罗浩啊罗浩,始终,你把我当作什么样的人!吴欢笑,说:“好啊,你做我男朋友啊,住到我家来,我保证不会再打扰她。”

罗浩不说话,挥手,走掉。可是两个月之后罗浩竟真的搬来,他那些书本像山一样,看得油菜一遍遍嘟囔:“现在的学校,真可怕啊!”吴欢那么开心,她想,这么久的用心终于有所收获。却听到罗浩说:“那么,现在你可以放了灵子吧?”

吴欢愣在那里,许久之后告诉他:“这个,要看你的表现了。”

她再一次被扣上了这样的罪名,只是这一次她聪明起来,学会利用这样的罪名为自己谋得短暂的快乐。那个叫灵子的女生又一次失踪了,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姑娘!

“我有权沉默,也有权撒谎。”吴欢鬼鬼的笑,可还是难掩那淡如云烟的苦涩。

原来真相竟是这样,全不是我自以为是的那些断想。在我和易浅寒追着她的保时捷站在吴欢家门口的时候,已经真的以为罗浩和她那样亲近了,不想那只是吴欢用将计就计的谎言骗来的短暂相守,也是罗浩为救灵子的委曲求全。

罗浩在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从吴欢家搬出,吴欢不想再骗他,她累了,原来并不是在一起就可以快乐。油菜担忧地看着女儿,吴欢却乐颠颠帮罗浩搬着那些书,绒绒的短发是微黄的颜色,脸上累出一圈红晕。她看到送给罗浩的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和那个他唯一用过的PDA通通被悄无声息放在书架上。始终,罗浩把她隔离在千里之外。

吴欢对着远去的Taxi挥手,面带微笑,口中轻念:罗浩,再见。

而有些时候“再见”便是“再也不见”。

4

“我要离开咯。”吴欢忽然轻松地说这样一句,把我吓了一跳,“啊?”的一声叫出来,

我的意识里,她的“离开”有着别样的意味。我极度不舍,甚至心开始痛起来,那么好的女孩子!可我知道,她在生病。不知怎地我就那么无措地扯出一句:“不要,我还没还你钱呢!”

我的吃惊无措让她又笑起来,笑得摇曳多姿,然后神秘地小声说:“再附赠你一个秘密好啦,其实我知道你的灵子在哪里……”

那个周末的晚上,灵子找到她的别墅里去,已经很晚,油菜没有轻易给她开门,她就说,我是殷灵。吴欢听见,急匆匆戴上一头直发才下楼见她。她身上有股酒气,短发上还沾着些白色奶油,白皙的脸上有寂寞的神情。

灵子咬咬唇:“对不起,打扰你,我只是想问明白一些事情,否则离开也不甘心。”

“好啊,你问。”吴欢笑笑地为她开一罐可乐,心里已经知道她要问的是什么。

灵子说:“你和罗浩,是什么时候开始交往的?”

吴欢大笑起来,看来她们是站在对岸的两个人,远远望过去总觉得心上人和对方比肩携手,而事实上,那个男生只是站在河中央而已,对哪一个都不亲近。

灵子走的时候,吴欢出门送,在身后说:“生日快乐!”

灵子回头,微笑着说谢谢,仿佛所有前嫌已经化尽,更有难以言明的同病相怜。灵子进了一直等在门外的出租车,喊一声去火车站,而后消失在夜色里。

灵子,你好狠心,你去了那么多地方做了那么多事情都不曾带上我。可你的脚步如此飘游不定,让我怎么去追随。吴欢在地图上画一个个圈,小兴安岭,渤海湾,长城,乌镇,桂林……

“她说要游遍千山万水,才能胸襟开阔。”吴欢说。

而我也忽然明白,所有人里我是最后知道她去向的一个,她的局长爸爸早已找到她,却劝不回来,只能任她边打零工边四处游走。灵子不想我知道,她不想她最最好的朋友杨卡拉知道她的踪迹!

“她说很愧疚,不敢见你。”

灵子那么早就钟情于罗浩,她当然打听到罗浩曾经与一个叫杨卡拉的女生牵手,只是后来莫名分开。于是自我介绍时的拔刀相助,那些煞费苦心的同桌同寝,都只是借口。她要的不过是罗浩。

“我不信!”我摇着头,心里咚咚敲鼓,我所有的信念都在摇晃,这世间还有什么可靠。

“卡拉你不要急。灵子的离开便证明她把你当作朋友的,最好的朋友!起初撮合你和易浅寒只是好心,可是越来越看出你的不快乐,才明白,你接受易浅寒不过是为了替她留住表哥。”吴欢握着我的手,言语急切:“她这样狠狠心离开,其实大半是为了你,她不想你不快乐。”

我沉默,眼泪滴在吴欢手上。其实其实,即便知道这样的真相,我仍起不了一丝怨念。灵子是我第一个朋友,即便她起初有着小小阴谋,后来的一切都不会是假的,她为我抵挡于淼淼的欺负,她在医院照顾我那半月里的消瘦,她离开那夜要送给我的那颗蛋糕上的红心。

我明白的,灵子,只是如果你知道我这样明白你,你还会不会走?

“她说希望你和罗浩幸福。”吴欢看我释然地吐气,拍拍我的手然后起身离去。

“吴欢,你……要去哪里?”我叫住她,想起她说的“离开”,仍难放心。

“放心,我没有时间在不被爱的艰涩里沉沦,我的时间那样宝贵,要活得更加精彩才好。”她高而细的背影优雅又洒脱,我站起来,说:再见。

其实,我们的时间都很宝贵,需要活得更加精彩,更加幸福才好。

【成全了我的碧海蓝天】

1

冬天来的时候,我的头发已经及腰,我喜欢分开梳成两个小辫子,搭在肩上,走路的时候能听得到头发摩擦着衣服的窸窸窣窣声,这样我便不觉得孤独。我考进易浅寒的大学,而易浅寒早在一年前南下深圳。

记得他来向我道别时仍旧穿一身黑色运动服,目光温柔淡定,他说:有空的时候麻烦你帮我探望一下熊仔。

熊仔因何坐牢我始终不知,只是田眉决绝地离开了他。我想起她曾半醉半醒地质问熊仔:到底哥们儿重要还是我重要。我也想起熊仔的话,无论绑架杀人,他愿意为易浅寒两肋插刀。而易浅寒他是那样一个爱憎分明的人,对在乎的人可以细心体贴到无微不至,像对灵子像对我;对敌对的人又可以那般冰冷而冲动,像对初见时的我像对罗浩。

这一切的线索让我不得不想,熊仔是否与于淼淼的事相关。他为了与易浅寒相关的我又做出冲动的事?

可是,我没有去问。有些事不要说破反而更好,就像灵子永远不会知道那天罗浩从出租车上下来之后,其实已经发现她的圈套,他绕到厂房后面看到草丛里那辆眼熟的白色摩托就明了一切。警笛声响起来时他慌张地奔出去,拦住正持枪靠近的警察,自然是拦不住,于是他说:是我谎报的警。那个人狠狠打了他一巴掌,怒喝:多少人等着我们去救你知不知道?开这种玩笑!

可是究竟是谁报的警?我们中的某个人或是那天的两个出租车司机之一?已经无关紧要,因为这个考验的命题根本不成立,爱与不爱从中丝毫见不得分晓。

罗浩的性格,即便不爱,他也一样会毅然决然地救她。只是,如果爱,他会在见到她的那一刻紧紧抱她,不是埋怨她的恶作剧,而是庆幸这样的事没有真的发生。灵子,对不起,我能将他推到你身边,却不能将他的心也矫正向你。

而其实,谁也不知道我见过于淼淼,在她退学之后。那是一个清冷的早晨,她从与我垂直的方向经过,明黄的风衣衬托出姣好身材,马尾高束,她脖颈挺直脚步凌厉而匆忙,从我面前一闪而过,没有看到我或是假装没有看到我。这样我已经欣慰,欣慰于她那一如既往的高傲神色,欣慰于她胸前别着的某所著名模特学院的校徽。

不管那段青春里怎样混乱过嚣张过敌对过,不管直接或间接地因为彼此而遭遇过什么,幸而,我们都已平安度过。各自平静,各自安好,这是最好的结局。

更加欣慰的是,吴神婆终于来学校看我,她早已不再替人看相,和查叔叔开一家摩托车修理店,她也学人家拿扳手,卸轮胎,不过查叔叔见了总会接过她的活,让她做些更轻松的。

吴神婆终于还是有人疼,她眉开眼笑,每日呈现诸多返老还童的迹象。我自然开心,这么多年挥之不去的,埋在记忆深处的那些味道终于淡去。这些年我一直沿着气味线索去寻找安定的感觉,那是大灰狼留给我的最后记忆,紧紧拥抱时的烟草味,远远离开时的尾气味。

我把满满一大盒子的烟头倒进垃圾桶时,吴神婆吃惊地看着我,仿佛我不是她乖巧安分少言语的女儿,我笑着抚慰她的神经:“不是我抽的啦,收集烟头是我曾经最大的爱好,之一。”

身体似乎长高了一点。大一寒假回家时吴神婆和查叔叔都这样说。可其实每次经过药店门口的体重计时都会上去量一下身高,我没有长高,一直都是159公分。

也终于收到灵子的明信片,西藏的蓝天白云是城市的天空所无法媲美的。她不用手机,偶尔写信,寄来许多张装满纯真笑脸的照片,那里的孩子总是让人忽然心境明朗。灵子说,局长大人已经给她办好手续,在那里继续读书,她说,她是附近小学的代课老师,用所有课余时间去“误人子弟”,然后和他们满山满野追逐嬉戏。

我想象那样的场景,天空湛蓝高远,灵子披着细碎的发奔跑在一地野花的山坡上,阳光明晃晃将一切颜色抹得鲜艳靓丽,而灵子的笑容就如阳光一样,带着七彩的颜色。一群小小的孩子追在她身后,衣衫朴素甚至邋遢,眼神却无邪。灵子戴着孩子们给她编的花环一圈圈旋转,裙裾在风里飞,碰散了几束蒲公英。

那戴着花环的她不是公主又是什么,原来,吴神婆的法术也有浸染了我。我早就算出她是金公主呢。

我已然陶醉。继而怎么也怨不起来,虽然她曾经有着那么多小秘密小阴谋,虽然她丢下我一个人云里雾里百年孤寂,虽然她此刻的快乐我不能亲临感受。

只是她找到值得倾注热情的目标,找到青春的皈依之处,这些都比一个小小的我重要许多。而如今她肯给我写这些信,说明那真的是个好地方,能够让人胸襟开阔心境明朗。她终于原谅自己。我为她骄傲。

我告诉她,等我凑够了钱就去看她,她说好,顺便带上罗浩,我想看你们牵手。我捏着那封信愣了许久,有时候即便所有外界因素都已成熟也无济于事,只有当事人才是那万事俱备之后的东风,他悄无声息,我也只能坐等岁月流淌。

我仍旧遵守当年对罗浩的承诺——离他远远的,远远的。只是偶尔以游客身份登录他的网站,网站只讨论编码程序,起一个不讨好的名字叫“乱码”,我时常浏览着那些不知所云的帖子就想起旧时的岁月,那时候的灵子不屈不挠斗志昂扬,那时的我视友谊为至高无上……

2

其实,我离罗浩并不够远。因为他那么怪异地放弃了保送资格,和我进了同一所大学,据说是奖学金够高,我猜真正的原因是为了照顾他久病的老爸,才没有离开这座城市。总之,不论什么原因,我庆幸于他这样的选择,这样我便能在“不经意”路过球场时瞥一眼他挥汗如雨的身影,在食堂“巧遇”时目光对视之后才别过头走开,也能在公告版的报喜栏上时常见到彼此的名字。天知道,为了让自己的名字频繁出现我付出了多少努力!

或许我是真的长大了,知道友谊和爱情如何权衡兼取。不再如往常般懦弱退避,在无意义的成全里把痛苦和欺骗无意洒向周遭,以及自身。可是即便我以全然敞开的怀抱迎接久违的爱情,罗浩仍旧视若无睹。

某天晚上做完家教回学校的公交车上,我接连被震惊了两次。

当时车上的移动电视里正放着最近热播的电影宣传片,我扫了一眼,不相信地从座位上站起来凑到电视机前看,那张精致的脸,真的是吴欢。虽然她的名字变成了无欢。

宣传片过后有一段主演的采访。吴欢作为女二号却成为最受关注的焦点,她一身镶着水钻的黑色长裙,长发高高盘起,优雅地站在台上。似乎是发布会的现场,她背后是印着她头像的巨大海报,她站在自己的身前,看上去很渺小。

很多话筒伸在她的脸前,闪光灯晃眼地明灭着,有一个尖锐的女声问道:“无欢小姐,据说你曾得过绝症,做过骨髓移植,这些消息都属实吗,还是只是炒作?”

吴欢便浅浅地笑起来,不慌张也不愠怒:“等我病情复发那天或许你就知道答案咯。”

那个记者又问:“既然有这么严重的病情,为何不好好休养?”

“我就是想尝试一下这种万人瞩目又被无限八卦的感觉,”那记者被她说得不好意思,吴欢得逞似地笑,继而认真说:“其实是想把戏里的人生都当作自己的人生过一遍,这样即便病倒了,也算赚到了。”吴欢依然保持着笑容,对着镜头目光却不知落在何处,或是根本没有着落。

吴欢说完这句话,下面响起掌声。闪光灯频率加快。

我忽然发现自己坐过了站,车停下的时候赶紧跳下去,依然听得到车上的电视里说:“希望电视机前看到我的朋友们能够放心,我很好,希望你们也一切安好,卡拉,灵子,罗浩……”

原来,她一直当我和灵子是朋友。

我迈着欢快的步子,坐过的一站地步行回去,心里欢喜又踏实。吴欢,她总是那么让人惊奇,摇身一变,可以百味人生,可以风光无限。忽然,觉得身后人影一闪,我吓得一激灵,加快脚步,心中后悔,不该偷懒取近走这条小路,不要乐极生悲才好。

只是我走得再快身后的脚步仍旧紧紧跟着,我慌张地摸索着包包里的小匕首,它跟了我这么多年,第二次要派上用场。可身后的人却忽然现了身:“杨卡拉,你还是这么让人不省心!”

竟是罗浩。他操着兜站在忽明忽暗的路灯下,心情似乎很好,脸上有笑容,只是语气依旧强硬:“杨卡拉,拜托你不要再往医院寄钱,你要是因为这点儿钱出了什么差错,我可负不起责任!”

原来他都知道。我拼命做兼职赚钱然后偷偷存进罗浩爸爸的医疗户头里,本以为浑然不觉,可他还是知道。

他很没好气地说:“杨卡拉你为什么就是不懂?!我不想你和我在一起受苦,我不想你本该快乐自由的青春好时光被我拖累,从前不想,现在更加不想。我只想你能继续简单而快乐,像最初那个你,我想你能找到更疼你的人,给你更好的幸福,可是却越来越发现,这样我们都不幸福……”

他的语气轻下来,仿佛这许多年的伤痛也随之变轻了。我愣在那里轻轻地落泪,我还是那样傻那样迟钝,原来他一直不曾真的怪罪于我;原来他那样狠心将我从身边赶走只是想我自由快乐而不是如他一般辛苦;原来当年我献血之后晕倒住院时,迷迷蒙蒙中抚摸我额头的手不是幻觉;原来原来,那些错过的时光不是因为怨恨,只是因为爱,因为很爱很爱。

罗浩走过来一把拿过我的小匕首:“这匕首连只猫都杀不死,怎么,你也学吴欢演古装戏,要展示下花拳绣腿?”

我忽然失笑,原来方才他也在那辆公交车上,那么他是一路跟着我?

“发什么呆,快走啦,每天保护你的时间,够我做两份家教了!”罗浩语气冷冰冰地催促着,我的心却有温暖洪流,一浪浪打着那些不敢轻易拾起的记忆。

罗浩已经把我扔在身后自己走了好远,我抹抹眼角快步跟上去:“嘿,罗胖子,等等我!”

罗胖子是我给他的外号。没有人知道只因为此,我才在和罗浩分手之后迷上那个叫罗永浩的家伙,整天听他念念叨叨的冷幽默,以填补另一个罗胖子留给我的伤感空虚。

青春是一场奇妙的旅程,兜兜转转又回到原点,只是旅途里人会长大,那些人人雷同又永远不尽相同的经历里,我们学会很多。而珍惜,是对眼前人最好的爱护和回报。以前的以前罗浩不懂,以为让我远离他便远离了所有的苦和痛;以前的以后我同样不懂,才自以为是地把他推向灵子身边,害苦每一个人;但从今往后,我将日益深刻地去懂得,去珍惜,不错过每一个分秒。

我看着前面罗浩故意慢下来却不肯回头承认在等我的装酷身影,身体忽然轻盈到像飞起来,冲着他而去。那样不可思议的速度连罗浩也有些吃惊,只有我知道,那是因为我的背上长出了一对翅膀,所以我才飞得这样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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